目前,国内银行的A、H股价,大多处于低估状态; 很多股价,低于每股资产净值,低于每股未分配利润。股息率普遍高于5%,而银行的存贷差却只有2%左右(受政策影响——行政性的)。

处于对于上市银行自身发展需要,银行完全可以考虑将未分配利润,进行“银行类的股票投资”,这样可以扩大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回报股东。

进行“银行类的股票投资”,可以投资别的银行的股票(抛开“不能这样,也不能那样”),也可以回购自身的股票。

这两种操作都可以更大地回报股东。对于提升自身业绩和提升股价都是催化剂。

那么,为啥银行不去做这事呢?

如果这种股价环境下还不抓紧行动起来。上述二者,任选其一,都足以将股价吹上去。

何乐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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