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贷款买房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对于贷款买房的人来说,当资金紧缺的时候,断供是可能存在的风险。那么一旦房贷断供会对当事人造成什么影响呢?一起来跟小编了解一下吧。
房贷断供的影响有哪些
1、经济损失
若贷款人长期断供,就会失去买房时支付的首付、佣金、税费、中介费等等,就连已经支付的月供也收不回来。不仅如此,断供的贷款人会被银行罚款,时间越长则罚款数额越大。
2、征信受损
若贷款人出现房贷断供,就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不良记录会对日后的贷款、信用卡的办理等产生影响。
3、银行可根据贷款合同一次性回收全部房贷
4、遭起诉、房产被拍卖
若贷款人长期或多次不还贷款,贷款人将会被起诉到法院,房产会面临被查封进行拍卖,用于还款。
案情回顾
2016年9月,蔡先生和王女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个人购房/车位借款及担保合同》贷款购房,贷款金额为640000元,年利率为4.41%(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9%下浮10%执行),贷款期限为300月,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但被告蔡先生、王女士从2018年1月15日开始未能依约还款,至2018年3月16日已连续拖欠供款3期。2018年5月,民生银行东莞分行委托广东润广律师事务所向蔡先生和王女士提起民事诉讼。
为此,原告民生银行东莞分行提出:1.被告蔡先生、王女士立即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621949.54元、利息6707.28元、罚息20.52元、复利36.38元(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的约定计算,暂计至2018年3月16日,实际应计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2.确认原告对被告提供抵押的房产享有抵押权,并对其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3.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案情分析
蔡先生、王女士与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个人购房/车位借款及担保合同》合法合规,因此双方均应按约履行义务。被告蔡先生、王女士取得借款后未按约还本付息,属于违约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蔡先生、王女士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清偿贷款本金621949.54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8年3月16日,利息6707.28元、罚息20.52元、复利36.27元。
2、原告民生银行东莞分行对被告蔡先生、王女士提供抵押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
3、案件受理费10087.1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663.56元,合计13750.69元由被告蔡先生和王女士承担。
从上面案例可以看出,如果房贷断供会对当事人造成经济、信用等方面的损失。提醒有房贷的人每月记得提前准备好月供支出存进银行进行扣费,若即将出现断供的情况,应尽快寻求外部资金帮助,也可与银行商议暂停还本金或是要求延长还款期。诚信为立身之本,不管是房贷、车贷还是网贷,希望各位债务人能不逃避还款义务,做个讲诚信的良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