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沿江人口的不断增多,市政配套设施未及时跟上,漓江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或就近排放支流等现象,对江河水质造成一定程度污染,威胁着漓江生态环境。为科学保护漓江,桂林市于2015-2016年持续开展了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并将该项目列为桂林市重中之重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采取近期末端截污与远期雨污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形式,对漓江(城市段)、小东江、灵剑溪、桃花江(乌金河)、瓦窑河、清风沟、南溪河等7条河流域的排水口进行截污整治。工程总投资4.67亿元,自2015年8月22日开工,至2016年底已基本完成。
截污整治,完善基础设施
抓好漓江及支流的截污整治工作,是保护漓江最重要的途径。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通过对市区段漓江及支流的污水直排口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因地制宜,针对每一个污水直排口制定整治方案。通过新建泵井(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敷设排水管道等措施,将污水截流进入市政管网,输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对原已被污染淤泥堆积的河流,通过清淤将污染物移出水体等方式对河道进行整治,消除臭味,恢复河流生态平衡及自净能力,改善水质及水环境。
一期项目根据城市规划统筹布局,新建污水管道41130米,清淤7980米,砌筑河道护堤4500米。在地势低洼处,修建了污水提升泵井(站)27座,开工建设永久性泵站2座。新建的截污管网已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建成区。通过一期项目的实施,每日截流污水总计2.4万吨/日,完成截污任务的151.3%。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14年的93%提高到97%,为桂林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经截污整治后,漓江城市段各支流水质得到极大改善,臭味基本消除。
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生态修复,恢复自净能力
打造精品,提升景观环境
巩固提高,推进全域截污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环保成果,在漓江截污工程(一期)实施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开展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拾遗补缺,对各个城区范围内,处于漓江流域沿岸,远离城市管网的的村庄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截留并就地无害化处理。下一步,将启动漓江流域排污综合治理工作(漓江截污三期项目),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连片整治。将截污整治范围扩展到漓江全流域,对漓江流经的各县区管辖范围内的漓江干流及支流污水直排口进行截污整治、实行雨污分流,切实保护漓江干流、支流环境。
(通讯员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