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广州的梁先生搭乘哈啰顺风车前往深圳,中途遇到车祸追尾不幸离世。
事故现场
一个月以来,妻子孙小姐仍在伤痛中。家属称,发生意外的车辆和平台接单信息不一致,司机私下将订单转给他人,而也正是这次转单,让梁先生和同事乘坐了一名司机驾龄不足三个月的顺风车。
而哈啰官方则回应称,公司审核符合规范,司机通过私下方式将订单转给了司机程某。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顺风车京港澳高速发生追尾,35岁男子殒命
7月16日早上8时30分,梁先生和三位同事搭乘事先订好的哈啰顺风车。他们从广州出发,经过京港澳高速,顺利的话,他们将于两个小时后到达深圳。
然而,意外却在途中发生。当日10时许,这辆粤A牌照的车辆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行K2245路段时,与同车道前车相撞,最终酿成多车连撞交通事故。
哈啰平台的顺风车订单
“交警当时的判定是,顺风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梁先生的妻子孙小姐回忆道。现场视频显示,追尾后的肇事车辆车损较重,引擎盖被挤压变形,露出黑色凹坑。
“他当时坐在第二排,就在驾驶员后方。”孙小姐告诉记者,发生意外后,梁先生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年仅35岁。
哈啰平台的顺风车订单
孙小姐称,梁先生生前身体健康,没有其他基础性疾病,“没有自身疾病或者其他外伤”。司法鉴定显示,梁先生所受损伤“与本次事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此外,顺风车司机及车上其他3名乘客,也都不同程度受伤。
家属们表示还在等待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目前涉事方仍未与家属进行协商。
涉事司机出发前转单,肇事司机驾龄不足三月
根据当日梁先生所乘坐的顺风车订单信息显示,梁先生一行预订的顺风车应该是由张某驾驶的粤Y牌车辆,而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肇事司机则变成程某,驾驶的是粤A牌车辆。
同行的庞生称,15日晚,庞先生在哈啰APP上预约下单。当晚,庞先生就接到一个尾号为2082的司机来电。然而第二天早上8时,联系他的司机号码却变成另外一个。
梁先生家属表示,哈啰在协助警方调查中透露,梁先生一行所乘坐的车辆,实际上并不属于哈啰平台,“交警和我们说是司机私下把订单转给了第三方,一个名叫淘车伯乐的小平台。”
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广州淘车伯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白云,2015年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贸易咨询服务、贸易代理、汽车租赁等业务。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该企业,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采访过程中,记者试图联系15日接单的司机张某和肇事司机程某,但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家属称,据同行乘客反映,2个小时的行驶过程中司机多次出现开车不稳的情况,“简直属于危险驾驶”。而肇事司机的驾驶证显示,程某实习期截至2020年4月28日。距离事发当天,司机程某的驾龄未满三个月,不具备从事运营车辆的资质。
平台方称审核标准合规,律师认为或存监管漏洞
平台订车为何最终会出现人车不一致?哈啰顺风车8月19日回应南方+记者称,平台在接单前,已对注册车主进行人脸识别。此次事故中,司机张某或通过私下方式将订单转给程某。
司机将订单转交的第三方租车公司
据其介绍,企业对车主审核有一整套审核体系和标准。针对车主注册,根据各地政府合规要求,哈啰顺风车的审核标准包括:车主要求19-70周岁,无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等不良驾驶记录;注册车主需要上传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且身份证和驾驶证需要双证一致等。也包括每天对接单车主进行人脸识别。
哈啰顺风车称,目前,已建立事件处置绿色通道和工作小组,专人响应用户家属,配合警方调查厘清事件。
对于此事,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面,运营公司应担责任;另一方面,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乘客选择在哈啰平台下单,是对哈啰平台的信任。哈啰公司在乘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订单转交给第三方,未经过乘客同意,构成一种违约。
付建律师认为,哈啰平台管理上或存漏洞,作为一个专业的网约车平台,对实务中存在的转单现象,应是明知的,故对该管理漏洞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徐勉
【实习生】马思泳 龚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