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调查取证申请书(银行存款)样本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至XX银行调取户名为:XXX,银行账号为:的银行存款数额;申请人诉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由于在XX银行的存款账单,以必须账户本人或法院协调才能调查存款账单的原因,申请人无法从银行调取到该资料。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事项,恳请贵院准许。xx市xx区人民法院贵院受理的案号为(2005)浦民一民初字第(66XX)号原告李某诉被告朱某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李某与朱某原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本案争议焦点。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告无法自行收集银行储蓄资料,故特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开户名为朱某在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自1997至2005年7月31日的存取款情况(请打银行存取款明细单)。招商银行账号:00213XXX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邮编:200120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务必请法官在调查时打“存取款明细清单”。一般不予以指明,法院只会查账号的余额。若在调查之前存款人已将大笔存款转移,法院不查存取款明细就不会发现,申请人的权益自然也就得不到维护。因此,在申请法院调查时,一定要特别注明打“存取款明细”字样。如果法院没有打印,只提供余额,则是法院工作有缺,申请人仍有权要求法院再查,直至查清。这样,才能防止共同财产的遗漏。实践中,有个别法院的个别法官在当事人提交了申请调查银行存款申请书后,不仅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账号,而且还一定要求当事人提供具体的开户行,否则,拒绝为当事人调查。我们认为,这是不妥的。凭着银行唯一的开户账号,查清该账户的开户行及具体信息应该不是问题,过多地要求当事人提供无法自行收集的信息显然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可能是极个别法官怠于工作的表现。一旦遇上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举证规则》,要求法院出具书面的决定,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同级法院复议,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相关案例:年在上海市某区登记结婚,1994年育有一子。2003年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诉讼离婚。在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范围产生重大分歧,范某主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女方有一建设银行账户内有近二十万元的存款被转移,女方娇某则辩称其从未有过建设银行的账户,男方倒是在建设银行有账户,但具体账号其不知晓。由于男方不能提供银行存款的具体信息,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以原告范某提供证据不足为由,没有处理相关的建设银行的存款。离婚后,范某在清理房间内无意又发现了女方建设银行的账号,随即又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到银行调查,发现2003月,女方曾到银行一次性将18万元存款提走并销户,随即判决该笔款项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有隐匿财产的恶意,故判决,女方返还男方11万元共同财产。尽职调查是信贷流程的核心与关键,按照调查方式可分为调查准备,正面调查,侧面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借款人的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通过信息的收集和检验,调查组应理解和掌握借款人整体情况,形成感性认识。通过获取数据,对感性认识加以量化和深化,以最终形成判断与结论。1、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通过面谈了解借款人申请是否自愿、属实,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符合我公司规定。3、通过查询我公司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判断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了解借款人已贷款情况。4、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判断借款人资信状况及贷款风险状况。5、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信誉是否良好,上门实地调查经营实体是否具有必要的经营场所,经营是否正常。6、贷款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保证人是否符合我公司相关规定,并重点审核保证人担保能力证明资料的正式性。调查组要综合借款人资信水平、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等,分析评价贷款风险因素和风险程度,提出调查意见,并确认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贷款条件,并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调查责任。尽职调查报告应为贷后催收管理提供充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调查借款人房产或租用住所、办公地、保证人房产或租用住所、办公地的具体地址、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座机、实地调查门牌号的拍照等贷款调查流程是获取信息—加工信息—得出结论的过程,简言之,可以归纳如图: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基本情况资料,进一步助证调查借款人财务情况、非财务情况。对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能否提供相互一致的借款原因和用途的解释是考察的重点。网:申请法院调查他人银行流水)信用状况;第一还款来源分析,计算借款人可支配资金与经营活动现金流;第二还款来源分析,比如:经营性资产处臵,应收账款回收,其他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第四还款来源分析,如借款人从别处取得融资,获得相关资助,或担保人代偿。以上调查内容应将对贷款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部分写入尽职调查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复核暂住证(非北京人)、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等。要求客户对提供的身份信息复印件签字,借款人及家庭拍照(借款人、尽调人员必须在照片内)。了解本次借款的主要用途及还款计划,现场要求借款人填写个人信用借款/担保申请书。是否处于抵押状态,对于借款人房产处于抵押状态的,应查看房产证原件、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征信对应的记录、还款的银行回单或者相关凭证。核实房产真实性,可以通过到建委查询、查看房产证原件、让客户在家里找一样比较重要的物品、墙上挂件及生活用品观察等,确定客户对房产的熟悉程度等方式进行核实。对于未购臵房产的客户,应核实租房相关信息:取得最近一年有效的租赁合同,确认贷款期间是否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抽查最近三个月内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收据或发票。复核征信报告、借款合同、相关还款凭证,询问借款人对相关资产及负债、每月还款情况的了解情况。1.与借款人到银行重新打印银行流水,并与申请阶段提供的银行流水进行核对。2.通过网银随机抽查3-5笔金额较大的贷方发生额核对。4.抽查相关银行流水入账的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及对应的原始凭证、客户往来交易合同、收款收据等。1.尽调人员到企业经营场地拍照(尽调人员必须在照片内,包括办公室、对外营业店面、库存等),收集企业经营情况资料,经营实体公司盖章确认。2.复核经营资料原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用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公司章程(有工商局调档印证)、股东持股比例相关文件、特殊行业许可证等。3.经营地点真实性核实:取得最近一年有效的租赁合同,确认贷款期间是否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抽查最近三个月内发10生的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收据或发票。4.到周边侧面调查,是否存在类似竞争者,了解该经营实体在当地的经营时间、知名度等。5.取得经营、财务相关数据,并抽查相关单据:经济往来的合同、应收应付款的相关凭证、客户往来款的银行回单、财务凭证、明细账、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及纳税证明等。 1.核实借款人工作地点,查看相关的在职证明、工作牌等原件。 3.对借款人工作地点进行拍照,侧面了解该单位其他员工是否对借款人的为人、工作等评价。 1.了解保证人与借款人的关系,保证人的保证担保意愿,保证人与借款人是否存在经济利益往来。 3.到保证人住所及经营办公地点进行拍照(必须有保证人、尽调人员再照片内)。 4.取得保证人还款能力相关证明:银行流水、经营实体经营、财务相关资料、经营办公租赁合同、水电费、物业费收 据或发票等。 三、尽职调查注意风险点11 现场尽职调查时,注意借款人填写申请书的表情及态度,询问借款人家庭子女、父母信息,了解借款人是否告知父母 相关贷款信息。 很多借款人不愿意自己的父母知道自己申请贷款,或者年长的借款人不愿意自己的子女知道自己申请贷款。 注意检查征信报告显示的住址、实地调查的地址、租赁合同、房产证地址。 对于租赁期短,住所不稳定,房产合同及房产证套用他人资料的现象应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