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证明业务是指我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 操作指南
1、办理存款证明时,您需出示如下资料:存款凭证(存单、折)、个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士兵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军队或武装警察离休干部荣誉证、军队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事院校学员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边民出入境通行证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存款实名身份证件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个人身份证件。
2、填写相关资料,各有关栏目必须填写齐全。
范本:
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单(折)到到任意联网网点办理。委托他人代办存款证明,受委托人须出示本人和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您可根据需要开具多份存款证明,每开一张存款证明收取手续费人民币20元。
金额不低于16万人民币,存期不低于6个月,定期;请在中行、工商银行、建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开具,地方性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开据需要做中英文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