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全程加装“探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华网8月29日)
《意见》明确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5个环节要进行全程监督,把监督的“探头”对准干部选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把“带病”干部挡在晋升的大门之外。
动议是干部选任的第一环节,好比是“第一粒纽扣”,“第一粒纽扣”扣好了,就会大大减少干部“带病提拔”的风险。动议环节,组织(人事)部门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的初步建议要经过充分的酝酿,走好第一步,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民主推荐环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还要看推荐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参加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考察环节,《意见》提出考察工作要突出质量意识,切实提高考察质量,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考察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员配得强,考察工作严肃认真,就会把“带病”的干部识别出来,比如考察谈话中听到了不同意见或者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就要认真对待,查核清楚,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同时考察谈话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营造讲真话的氛围,让谈话对象无所顾忌,敢于畅所欲言,有不同意见的敢于大胆提出,而不是含糊其辞、欲言又止、一味“唱赞歌”。考察中还要对干部档案和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严格审核,看档案是否造假,重点看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工作经历是否有问题、有疑点,个人事项是否如实向组织报告。如果档案存在造假,个人事项不如实向组织报告,说明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缺乏诚信。
讨论决定环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看讨论决定前是否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任职环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主要看是否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公示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公示期间是否有反映问题的以及反映问题是否影响任职。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总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贯穿到干部选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责任落实,真正选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坚决把“带病”的干部拒之门外,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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