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专说法第145期】情侣间的转账,分手时是认定赠与还是借贷?
沈君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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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笔者看到一则新闻,报道的内容是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近期判决的一个案子,即男方在恋爱期内向女友转账38万余元,结果两人不欢而散,男方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归还38万余元,而女方认为这是男方赠与给她的,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其中的5万余元属于赠与,其余33万余元属于借贷,判决要求女方予以归还。
目前,该案可能还在上诉期尚未生效,法院的裁判文书自然也未公开,具体细节无法知晓。这则新闻引发的话题,即情侣间的转账在分手时如何认定,是赠与还是借贷,笔者在平时工作中也时常被人问起。在此,笔者的观点暂且不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目前这方面的司法实践状况。
一、案例数据面面观
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情侣”、“赠与”、“借贷”三个关键词,截至2019年5月15日共有394个相关案例。经分析可见:
(1)按地域看,广东的数量远多于其他省份,为123个,江苏29个,北京20个,重庆18个,辽宁17个,福建17个,广西16个,浙江15个,湖北15个,其余省份均在15个以内。
(2)按年份看,2011年和2012年各1个,2013年7个,2014年13个,2015年28个,2016年54个,2017年110个,2018年151个,2019年暂为23个,可见近几年呈现明显增多趋势。
(3)按法院层级看,基层法院234个,中级法院149个,高级法院8个,可见上诉的案子较多,说明争议不少,但是二审维持原判的还是占据绝大多数。
(4)按内容看,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能明确地表明转账的性质,例如在转账时备注“借款”,微信聊天记录中提到“借”或者“送”,存在借款协议、借条等,则相对容易判断是赠与还是借贷;第二类是没有明确说明或备注,处于“赠与”和“借贷”的中间地带,这一类的案子数量也不少,是司法实践中的主要争议焦点,也是认定的难点。
二、“赠与”还是“借贷”应具体分析
为了解上述第二类所涉情况(即处于“赠与”和“借贷”的中间地带的款项的性质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笔者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案例。经分析发现:
1 | 有一些案例认定转账是赠与,原因是双方在恋爱期间,在没有明确是借贷的情况下,如当时双方感情较好,甚至同居在一起,那么转账属于赠与的概率较高,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即转出方)要求返还款项的诉讼请求; |
2 | 有部分案例认定转账是借贷,因为被告方没有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是赠与; |
3 | 当然,也有部分案例的认定与此不同,法院对转账作了区分,有一部分认定赠与,另一部分认定借贷。如双方相处时间较长、感情较好,转账金额不是很大(有些还有特定示爱的意义),则该部分转账被认定为赠与的概率较高,笔者在此试举一例。 |
案例:
徐某与王某原系初中同学,后发展成恋爱关系。其间,徐某与王某经常通过微信、支付宝互相转款。其中,徐某自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共向王某转账26次,金额从低往高排序为:380元、500元(两笔)、520元(两笔)、521元(三笔)、1000元(六笔)、1200元、1314元(两笔)、2000元、3000元(两笔)、5000元、5200元(两笔)、10000元(六笔)、40000元、130000元。王某自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共向徐某转款6次,金额从低往高排序为:1000元、1314元、2000元、3000元、4100元、50000元。此后双方产生矛盾,直至终止恋爱关系。之后,徐某因王某不同意归还所有钱款,选择向法院起诉。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1)对于徐某给王某的520元(两笔)、521元(三笔)、1314元(两笔)以及王某给徐某的1314元,系众所周知的恋人之间表达爱意的转款,视为赠与,互相不予返还。对于徐某转给王某的5200元(两笔),一笔在2017年5月20日,另一笔在2018年2月14日,系特殊节日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也不应认定为借款。
(2)结合当今消费水平,对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其他2000元以下的转款,因数额不大,可酌情视为赠与不予返还。
(3)徐某给王某转账的3000元(两笔)、5000元、10000元(六笔)、40000元、130000元(合计241000元),结合通话录音可认定为借款。王某给徐某转账的3000元、4100元、50000元(合计57100元),应认定为王某偿还徐某的借款。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归还徐某借款183900元。
三、简单说明
从民事诉讼证据的角度来言,双方为证明自己的主张都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主张借贷一方,首先要有转账记录或凭证,有其他的有利证据则更好。主张赠与一方,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而且证据的要求相对比较高,因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对于赠与事实的证明,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认定是赠与。否则,可能就会变得较为困难。这大概是司法实践中把所有转账完全认定为赠与的案例不多的原因吧。
针对处于“赠与”和“借贷”中间地带的款项的性质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司法实践中基本上都会进行个案分析,对具体的情况作具体的认定。其中,影响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的相处时间、感情状况、聊天记录、转账的金额大小、当地的消费水平,等等。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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