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某男子驾车撞进了一银行大门内......
3月27日晚
泰兴大队河失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
在姚王街道十里甸邮政储蓄银行门口
一辆小型轿车
撞到了银行大门
民警赶到现场后,群众举报该驾驶员一身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71mg/100mL,涉嫌 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员洪某当天陪朋友喝了几口小酒,喝完酒准备去洗澡,没想到 在酒精的作用下,自己 错把油门当刹车,一头撞向了银行的大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洪某将受到 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酒,可以喝
车,可以开
但喝酒+开车
绝对不行!
▍大泰州综合整理自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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