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华开网约车,这些新规要了解
我市新修订网约车实施细则出台
为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4月22日金华公交将通过新开、延伸、整合等方式,对5条线路进行集中优化调整,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乘上公交车。
据金华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消息,我市新修订网约车实施细则将于4月10日正式实施。新《实施细则》鼓励新能源纯电车进入网约车市场,允许网约车在 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跨县(市、区)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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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网约车平台资质审查及证件核发的主管单位由市、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整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范围由原来的许可地(县、市、区)调整为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大大简化了网约车平台的许可负担,调动网约车平台在各县(市、区)的经营积极性。
出于精简、优化许可程序的目的,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期限从原先的2年修改为4年。
车辆准入条件调整为“车型应为新能源汽车,且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且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千米;车辆计税价高于15万元的,不受车型及技术参数限制”,旨在鼓励更多的新能源车进入网约车市场,同时规定车辆计税价高于15万元的非新能源车也可申请网约车,以满足老百姓的差异化、高品质出行需求。
另外,新细则专门就网约车合乘服务做了相关约定:(一)私人小客车合乘包括 免费互助和 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等方式,合乘出行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合乘出行作为合乘服务提供者(驾驶员)和合乘者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责任、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二)凡根据乘客意愿提供车辆和驾驶员,每辆私人小客车或每个驾驶员累计 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不得超过分摊出行成本;(三)提供合乘服务的平台,应当按照要求将相关数据接入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来源丨金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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