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嫌犯用银行卡为他人“刷流水”,涉案1100余万被抓
记者 张国桐
如果有人给你几百元或几千元,租用你的银行卡你会答应吗?你以为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可实际上,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8月8日,菏泽郓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其刷单做任务被骗40余万元。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组织警力快速出击实施抓捕。
8月12日至14日,办案民警奔赴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连云港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及抚州市,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艾某、胡某及李某。
到案后,张某等4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4人在明知用本人银行卡为他人刷流水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为他人刷流水,涉案资金高达1100余万元。
目前,郓城警方已为受害人追回被骗资金12.5万元,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郓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了解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帮别人收钱可能构成“帮信罪”。因此,市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以及相关证件,千万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参与其中,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不仅会成为犯罪“帮凶”,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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