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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内外勾结”骗取公司货款近千万?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近日一大早,玉环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负责人来到玉环市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立检为公 护航民企”的锦旗和一份感谢信。
事情要从去年4月说起
疫情期间尚未复工
每日却有原材料入库?
2020年4月,玉环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以下简称L公司)副总经理花某到公司仓库巡查时,发现因疫情公司没有全面生产的情况下,每天仍有公司打包组组长程某签字接收的玉环某包装厂(以下简称为S厂)入库送货单,甚至连休息日都有送货。询问程某时,程某找理由搪塞了一下,但并没能打消花某的疑虑。随后,花某将这一情况如实上报给了公司管理层。
眼见事情败露,程某连夜逃离了玉环。公司意识到事态严重,直接找S厂进行核对。S厂负责人黄某(另案处理)于是坦白了与程某内外勾结,通过虚报入库数量、虚开入库单的方式来骗取L公司货款的部分事实,并退出赃款50万元,事后逃离玉环。
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入库单都是要由仓库管理员核对后再予以接收、登记入库的。L公司立即针对与S厂的所有往来财务、送货单等账务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原来,程某以公司生产需要和便利为由,将送来的原材料直接堆放在车间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后交给仓管员,仓管员未经核对就直接报给领导签字再送到财务结算。程某就是利用公司管理上的这一漏洞,自2015年起跟S公司的黄某勾结,骗取公司货款金额近千万元。
去年5月6日,L公司向玉环警方报案,6月程某在江西南昌落网。同年10月,玉环市公安局以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玉环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完善证据链条
将“零口供”案件办成铁案
面对侦查和检察阶段的多次讯问,程某始终对虚开入库单骗取货款的事情缄口不言,辩称自己仅仅拿了S厂老板黄某每件材料2元的好处费,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为了及时有效惩治犯罪,维护企业权益,承办检察官制定了详细的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有效开展后续侦查活动。检察官通过调取银行转账记录、通话记录及活动轨迹,经过一个月的加班加点核实每笔出库单数量和金额,抽丝剥茧,戳穿了程某的谎言。最终认定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被告人程某和黄某虚报并已结算的采购金额共计人民币988万余元,并在一个月内提起公诉。
庭审时,公诉人就案件事实结合证据体系,层层揭露程某和黄某共同诈骗的犯罪事实。程某在公诉人罗列的一份份证据面前,终于松了口,当庭承认了主要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对涉案金额进行核算,最终认定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被告人程某和S厂负责人黄某虚报的采购金额共计人民币988万余元;案发前,由被告人程某签收入库但尚未结算的货款金额达人民币58.75万余元,并以涉嫌诈骗罪对程某提起公诉。
近日,程某因诈骗罪被玉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原标题:《【以案释法】“内外勾结”骗取公司货款近千万?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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