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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银行续贷助学贷款银行要通知共同借款人吗?

如果要通知,怎么通知?共同借款人的手机号不用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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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不需要的,一般你的共同借款人就是你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不需要通知共同借款人。当然,如果共同借款人的手机号不用了,本着诚信的原则,需要及时告知贷款银行,做好信息的更新和维护,这也是你良好信誉的一种表现,维持良好的信誉,在今后的生活中会非常重要。

下面以国开行申请续贷为例,简要说明申请续贷流程,现在基本都是网络申请了。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最新要求,原来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助学贷款,2019-2020学年如需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需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现将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 sls.cdb.com.cn。登录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或自己设置的用户名,初始密码为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YYYYMMDD),如有修改且忘记密码的,可联系区县学生资助中心或致电95593(国家开发银行热线)找回密码。

2、学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学号、院系、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如无变化可以不改。(此功能要求学生至少每年登录系统两次)。

3、学生点击页面左侧“贷款申请”→“新增”→完善续贷信息→提交→学校资助中心进行网上审核(填写续贷声明内容要求:总结、陈述2018-2019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特别注意内容必须100字以上、不要出现引号“”"等特殊字符)。


4、学生打印《续贷申请表》,放假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5、秋季学期报到时,学生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资助中心录入贷款回执。

6、在校生第一次贷款的沿用老办法,需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7、不再需要纸质学费和住宿费证明。

8、不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在通知范围之内。如需续贷,请提前咨询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续贷所需证明材料。

9、学生网上申请续贷工作尽量在7月15日之前完成,否则高校假期无法及时审核(暑假期间审核时间为每周一通过)。

备注:续贷声明审批结果中,“高校审批结果”一栏为学校资助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审批结果”一栏为生源地资助中心审核(学生需到当地贷款办理点现场办理后续手续,方能显示审批是否通过。)


发布于 2020-03-27 01:25
(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