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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因涉嫌诈骗而被公安机关冻结,已经立案了,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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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后先排查是否属于下述3种情况

本文导读:通常在大家的观念里,钱放在银行肯定是安全的,根据相关法律和储蓄合同规定,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保管和保密义务,他人没有权利查询和划拨。

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公权力机关(一些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是有权力查询、冻结、划扣银行存款的。

其中,对于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这种常见情况,往往给当事人带来很多困惑和麻烦,本文从法律角度,为大家分析3个可能被冻结的原因,以及对应的解决办法——

一、第一种情况:银行卡或卡内资金,与犯罪行为人(或近亲属)相关

二、第二种情况:银行卡或卡内资金涉及(或被波及)一些违法犯罪情形

三、第三种情况:银行卡或卡内资金,与公安侦办的刑事案件有关联

四、怎么办?

一、第一种情况:银行卡或卡内资金,与犯罪行为人相关

当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对于案涉赃款赃物,通常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这也是刑事讼诉法规定的相关司法部门的职责权限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查封、冻结财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这里与案件相关的赃款赃物中,最直接的部分就是犯罪嫌疑人名下的房产、车、银行卡、股票证券等系列财产。

除了犯罪嫌疑人名下财产,部分案件视案情需要(主要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转移财产),公安机关还会对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名下的财产也进行查封冻结。

所以,当你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后,第一时间:先自查(是否)清白,同时了解近亲属中有没有人涉嫌犯罪而牵连自己。

二、第二种情况:银行卡或卡内资金涉及(或被波及)一些违法犯罪情形

不同于第一种情况,这种情况下,卡主本身可能不构成(或尚不构成)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对象,但是其银行卡或卡内资金可能会涉及一些违法犯罪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银行卡进行过网络赌博或购买网络违法彩票

现实中有些人会通过手机APP或者在一些网站上进行赌博或者购买彩票,需要注意这看似只是一种休闲娱乐活动,但是此类平台很多会利用洗钱团伙银行账户走账,这可能会导致参与者的银行卡被冻结。

2、银行卡进行过一些虚拟货币等投资行为交易

经常性从事虚拟货币,或一些区块链交易的人,其银行卡被冻结的概率会大大增加,如果一旦卡内收到违法犯罪团伙转入的资金,那么该银行卡大概率就会被公安冻结。

3、银行卡未参与涉及以上任何行为,但由于其他原因被波及

一方面可能是交易流水(尤其是进账流水)有陌生第三方(涉及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之人)的转款,而触发了公安的冻结措施;

另一方面可能是上家汇款方银行卡涉嫌刑事案件被冻结,波及到下家银行卡被公安冻结。

三、第三种情况:银行卡或卡内资金,与公安侦办的刑事案件有关联

主要有以下三种案件类型:

  • 1、开设赌场类案件
  • 2、诈骗类案件(典型诈骗、网络诈骗)
  • 3、洗钱案或“断卡”行动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案件)

在上述案件中,因涉案银行卡可能被用于收取(或转款)一些犯罪活动资金,所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会立即将涉案银行卡冻结,以避免资金被转移,造成日后无法追回的风险。

除了涉案银行卡,同时对于关联账户的银行卡,也会同时面临被冻结的风险。根据案件情况不同,公安机关对于冻结关联银行卡的层级上也有不同(有的冻结到流通的三四层、有的甚至七八层),而对于案件相关联的银行卡被冻结的问题,很多当事人其实并不知情卡内资金的来源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并且有些跨区域案件,还可能会出现银行卡被不同地方公安叠加冻结的情况。

四、怎么办?

所以,如果出现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那么:

首先,为了不影响生活工作,可以第一时间通知合作客户或亲朋好友停止往被冻结的账户汇款;

其次,可以等一等看是否会自动解冻;(一般经刑侦调查核实后确与案件无关的,卡会在两三个工作日内自动解冻)

然后,如果没有自动解冻,那么可以向冻结银行落实卡被冻结的相关信息,同时自我排查自己是否存在上述所述3种情况;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联系公安机关——

如果根据排查情况,自己以及亲友均无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那么可以尝试联系办案机关了解冻结原因、沟通处理方案;

如果排查后发现自己或亲友可能涉嫌违法导致银行卡被冻结的,或者公安机关要求配合提供的材料存在困难无法处理的,建议寻求专业人帮助。

声明:本文转载自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转载来源:胖乎律师

发布于 2021-02-21 11:18

银行卡收到诈骗资金了吧?

主要看你为什么收到的诈骗资金,有网赌、购买电子货币、杀猪盘……不同的来源,公安机关处理结果是不一样的,如果不知道怎么办,就静观其变。只有着急用钱,再主动出击。给你推荐一篇不错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发布于 2021-02-21 10:28

相信和我一样看过很多案例的朋友有共鸣,同样的诈骗金额被不同的法官判下来结果也相差甚大,如果需要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做无罪辩护、缓刑辩护、或者是减刑辩护可以在下方链接自查,也可以给我留言。注意只能查北京、成都、广州、武汉擅长做诈骗的律师:

银行卡冻结要求:

1、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果包括财产的置换和赔偿。人民法院应当立即下令查封、扣押、冻结替代物品和赔偿金。

2、当密封的注意、扣押、冻结协助执行上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受理申请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和其他财产的被执行人,并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注意如果登记尚未批准。对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转让的财产,人民法院不得采取查封、拘留、冻结措施。

本案中银行卡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冻结,且根据描述本案已立案,只能侦查终结或者案情查清楚以后解冻。具体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根据描述银行卡涉嫌诈骗被冻结,那么银行卡主人很有可能判刑的可能。建议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代理案件,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1、如果银行卡主人对涉嫌诈骗的行为知情,那么是可以认定为诈骗罪。具体判刑是根据涉案金额、获利等来决定的量刑的。

2、如果银行卡主人对涉嫌诈骗的行为不知情,经侦查和律师介入是可争取无罪的。

一般诈骗罪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多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立案侦查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编辑于 2022-07-12 09:30

银行卡被冻结,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银行借贷逾期;二是一般民事官司诉讼;三是经济及其他违法犯罪涉案。一般由 法院做出决定,通知银行执行。如果被误冻结,存款人应该及时主动联系执行法院,提供证明材料。经法院审查核实,确实是误冻结的,法院会下达撤销冻结通知书,对银行存款取消冻结,恢复正常状态。解冻银行卡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判决之前,原被告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或得到原告谅解的,由原告提出解冻申请,经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冻结;二是在官司判决之前或者之后,被告完全履行了偿还义务,法院必须在结案后规定时限内解除冻结。

编辑于 2021-12-07 20:47

这个时候你怎么还有心思想着银行卡解冻的问题呢?难道不该想想你即将要面对的刑事责任问题?

被公安机关冻结的银行卡你还想要要回来?具体啥时候能帮你解开都还是个谜呢!

首先你应该要想清楚,因为银行卡的事情,你是怎么被立案的?肯定是拿银行卡去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呀,不然公安怎么会无缘无故冻结你银行卡?

在不久的将来,你可能要面对的就是被警察叔叔传唤你,然后你要过去配合调查,做笔录录口供,情节严重的话直接拘留,情节轻微的就给你取保出来。但是你以为这就完事了?还没有完,你可能还会面临着被继续传唤做口供,接着案子就被移送检察院,检察官要对你审查起诉,可能运气还的话,直接给你不起诉或者缓刑,运气不好的话,法院给你审判完,就直接送进去踩缝纫机!

你要清楚,我这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我这是在跟你普及你可能接下来会面临的情况,也是希望你能提早做好心里准备吧!哎,这个也是要看你的运气吧,运气好的话,可能就碰到不会怎么为难你的警察叔叔,如果运气不好,那就很难说了!

如果案情真的是往我说的后者去发展的话,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就找个律师帮你辩护吧。我看你的描述,感觉你都挺懵逼的,大概率是银行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去被利用了吧!但是!说真的一句,一般办案人员的入罪思维都很强烈,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真的不知情,不然基本都会被认定知情!

但是不管怎么说,帮信罪毕竟是小罪名,案情简单明了的,不请律师,自己帮忙辩护也是可以的。如果感觉自己辩护不过来,一定要有律师的情况下,一定要擦亮眼睛好好选择律师,千万不要被律师给坑了,本身遇到刑事案件就已经很不幸了,在遇到黑心律师那就真的是伤不起呀!

如果你不知道怎么找靠谱律师的,可以看看我之前经历刑事案件之后写下的经验总结,可以让你避开很多坑少走弯路:

另外温馨提示: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千万不要随意出借出售出租!不然就会有牢狱之灾等着你!

有关刑事案件的问题都可以一起交流咨询,有问必答!

发布于 2023-03-29 16:31

律本律师团队——一支专业从事银行卡解冻及相关 刑事辩护的法律服务团队!



由于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猖獗、跨境网络赌博活跃,催生了很多洗钱团伙,通过各类方式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很多人会主动或被动的受到牵连,导致名下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被冻结。同时,由于全国银行范围内的“断卡行动”,对于有异常资金的银行卡,也陆陆续续受到非柜面交易,或直接受限无法使用。
律本律师团队作为专业从事银行卡解冻业务的专家型律师团队,从实务角度,手把手告诉你:“银行卡被冻结,应当如何解冻”!


一、以最快速度通知身边人停止向该银行账户汇款
1、为什么要通知?
如果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了,或被限制了,就说明银行账户有可能无法正常支取款项,如果还有人往冻结的银行账户内汇款,会导致资金进一步受限,将会导致更多资金被冻结。
2、通知哪些人员?
如果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限制,应当第一时间通知亲朋好友、客户、合作伙伴等所有知道该银行账户的人员,停止向该银行账户汇款。
3、什么方式通知?
比如:发布朋友圈、打电话、发微信、发短信、发通告等等。


二、尽快向开户行落实冻结缘由及冻结信息
1、向哪个单位落实冻结信息?
银行卡被冻结或限制的原因有很多种,但只有一种方式能够落实到冻结缘由及冻结信息,那就是向冻结银行,也就是开户行,了解到银行卡为何会被冻结或被限制。
2、银行为什么要反馈冻结信息?
从法律上来说,作为储户的卡主与银行之间是合同法律关系,银行是有义务向储户告知银行卡被冻结的信息。
律本
律师团队在办理很多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案件过程中,很多公安都明确,他们在银行会特意留有公安机关的联系方式,就是希望卡主去联系他们,银行应当向卡主反馈这些冻结信息。
3、银行拒绝反馈冻结信息怎么办?
如果银行拒绝反馈冻结信息,那就要据理力争,明确要求银行积极配合并反馈。
如经过沟通及争取,银行还是拒绝提供相应信息,那可以向上级银行咨询或投诉,或者向银监局或银监会投诉,务必拿到冻结信息,以便确定后续处理方案。
4、银行卡为什么会被冻结或限制?
银行卡被冻结或限制,会有很多原因,有的是 司法冻结

,有的是银行风险,有的是断卡惩戒,不同的情形所要求的处理方式都是不一样的,一定要对症下药,积极配合。
(1)司法冻结,主要是公安机关冻结,此种情况下,需要立即落实冻结原因,再搜集相应证据材料后谨慎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影响。如果是法院冻结,一般是民事案件或公安移送法院案件,需要联系法院了解情况并沟通处理。
(2)银行风控,如被纳入涉案账号名单将被暂停所有业务,如出现交易异常将被暂停非柜面业务,银行也可能会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断卡惩戒,针对卖卡、借卡等行为的惩戒措施,5年内暂停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开新户。
(4)自行冻结,自己采取措施使银行卡冻结,比如,输错密码或联系银行挂失。
5、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要了解哪些信息?
最好是能够向银行申请打印《 协助有权机关冻结划扣登记簿
》,以便了解全面的冻结信息情况。
如果银行不便提供,也应当向银行口头了解到:冻结时间、冻结期限、冻结机关、冻结警官、联系电话、冻结编号、冻结缘由等详细信息。


三、自查冻结资金走向,评估冻结情况
如果银行账户是被公安机关冻结,就意味着银行卡的某笔或多笔流水与某些违法/犯罪人员、平台行为有关,那么,就需要自查银行账户内资金情况,评估银行账户资金走向及冻结情况。
1、银行账户出现什么情况,会被公安机关冻结?
(1)外贸收款:客户通过“代理”/地下钱庄汇款(2) 虚拟货币交易:出售虚拟货币收取的“卖币”款项(3)参与网络赌博:在网赌平台上进行充值和提现(4)进行非法换汇:私下进行兑换人民币或外币行为(5)刷单/跑分/卖卡/借卡:账户资金与陌生人存在交易往来(6)参与传销:账户资金与传销盘资金存在进出往来(7)网络平台投资:账户资金与网络投资平台有进出往来(8)收到其他陌生人款项,或银行账户被陌生人存入现金(9)涉嫌参与刑事犯罪:本人或近亲属涉嫌与刑事案件有关联(10)本人无上述情况:上游汇款人存在上述情况,受牵连
2、银行账户内多长时间资金有问题,会被公安机关冻结?
如果是 电信诈骗
类型案件,往往是冻结当时或冻结前一段时间有收款导致被冻结。
如果是跨境网络赌博案件或洗钱相关案件,那可能是由于银行卡近一年的交易有异常资金进出导致被冻结,个别案件会涉及到银行卡内前三年的资金。


四、确定公安机关的解冻处理方案
1、等待止付到期
如果银行账户只是被公安机关紧急止付,那么,一般就是被冻结48小时,一个公安紧急止付次数以两次为限,那么,建议等待紧急止付到期,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解冻。
如果到期未解开,那么,就有可能是公安机关在止付期内查明资金走向与侦办案件关联比较大,会直接冻结6个月或一年,那么就需要想办法沟通处理。
2、如果冻结银行账户对生活影响不大,可以暂不处理
如果冻结金额不多,或暂时对正常生活、工作无影响,自己也确未参与过违法犯罪活动,可以暂不处理,等待公安机关侦查结束。
3、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可能会产生其他方面影响,就要积极联系处理
需要提示的是,由于全国“ 断卡行动

”升级,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大内控力度,有的地区银行对于卡主名下有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的情况下,会对卡主其他银行卡采取 非柜面交易
措施,将直接影响到日常生活,那就要积极联系沟通处理。
而有的公安机关会将涉案银行卡主上报 反诈名单
,将直接导致卡主名下所有银行卡的正常使用受到影响,那么就要尽快解除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的措施,才能解除反诈名单,恢复其他银行卡正常使用。
4、自行联系公安沟通处理
卡主本人向公安机关落实冻结的具体情况,配套提供资料,配合公安处理,争取解冻。
5、有条件的话,建议委托专业解冻律师代为处理
由于普通老百姓对于法律理解、证据材料搜集整理和沟通能力的差异,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评估是否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术业有专攻,律师专业方向不一样,要找到专业解冻律师处理。专业 解冻律师
在搜集证据材料、拟制 法律文书
、沟通处理方式、确定处理方案等方面,都会比较专业,会减少卡主法律风险,为其争取最大权益。


五、联系公安机关沟通解冻事宜
1、为什么总是联系不上冻结公安机关?
很多人想要主动联系公安沟通,但是总是联系不上公安机关,会比较困惑。
其实,这是因为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则会一次性冻结数以千计的银行卡,涉及人数及地区众多,办案警官又经常外出办案,不会实时坐在办公室接听每个来电,进而导致银行提供的联系电话长期无法接通的情况。
同时,部分公安机关在银行也没有预留任何联系电话,只能自己通过网络或电话查询办案机关联系方式,但查询到的联系电话也可能出现长期无法接通的情况。
2、怎么才能找到冻结公安机关联系方式?
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就是让开户银行提供,大部分公安机关在冻结银行卡的时候,会向银行预留联系方式和 办案警官
信息,公安在银行预留的联系方式是最有效的联系方式。
如果银行预留的联系方式始终联系不上,那就要想办法通过各种渠道查询,比如:公安机关官网预留电话,公安机关网络电话,当地区号+110,当地区号+114,当地区号+96110等各种方式查询。
3、联系上了公安机关应该怎么沟通?
如果联系上了公安机关,要落实具体的办案部门及办案警官。
如联系上办案警官了,就要保持积极友好的沟通态度,要落实清楚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的具体原因,比如,是由于什么资金导致被冻结、涉及的案件是什么、自己银行卡几级账户等,并与办案机关落实清楚申请解除银行卡冻结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4、如果还是联系不上公安机关,或未能了解到有效信息,应该怎么办?
如果一直无法联系或未能了解到有效信息,则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考虑前往办案机关直接沟通了解。
并且,如长期确实无法与公安机关或办案人员取得有效沟通的,则建议考虑委托专业解冻律师介入处理,因为根据律本律师团队的办案经验,部分案件时间太久会出现办案人员调岗、更换等情况,以及案件材料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情形,将会进一步导致案件的查询、沟通及处理难度的增加,及需要与多部门、多机构对接处理的情形。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1、公安机关要求提交资料,应该怎么办?
在与办案警官沟通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要求卡主配合提供材料及让卡主亲自前往公安机关处理,这时候建议与办案警官沟通,优先选择通过网络电邮资料或书面邮寄资料方式递交资料,与公安确认资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充,申请远程处理。
如果公安机关坚持要求本人前往的话,就需要与办案警官确认所需要携带的资料明细,确定所需的全部资料,避免遗漏或来回补充,影响办案时间。
2、公安机关要求本人前往,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如公安机关提出一定要做笔录,尽量与办案警官协商沟通通过卡主本人所在地派出所制作笔录或传递资料,有条件的话,让本地派出所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交涉,尽量避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
如果公安机关还是坚持要求本人前往的话,由于全国各地执法方式及水平的差异情况,前往公安机关处理要做好评估。
有的案件,如公安机关根据案件侦办情况认为卡主涉嫌参与诈骗或开设赌场或洗钱、帮信或其他犯罪行为,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对卡主采取传唤、 刑事拘留
等措施,时间少则24小时,长则一个余月甚至更久。这种情况在虚拟货币交易或网赌收款导致被冻结银行卡的案件中是比较容易出现的,其他收到异常款项的情形也可能出现,但具体要看各地公安机关的办案情况,卡主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委托律师陪同处理。


3、前往公安机关当地配合调查后,银行卡一定会解冻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前往公安机关当地配合说明清楚情况,以及提供资料齐全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在7-10天左右解除银行卡冻结措施。因此, 卡主

回来后一定要积极跟进及沟通。
但有的案件,如公安机关认为当面提供的材料有所欠缺或当面说明的情况存在问题,公安机关很有可能会提出待案件侦查完结后或者是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法院审理后再行处理,时间上可能处于不确定性状态,尤其是在电信诈骗或网络诈骗案中,犯罪团伙往往在国外,抓捕犯罪嫌疑人归案往往非常困难,案件往往很难侦查结束。


七、向上级部门或检察院进行 申诉控告
1、所有工作都做完了,但是公安机关还是拒绝解冻应该怎么办?
如果卡主银行卡资金均有合法来源,也有配套的证据材料能够予以证明,但公安机关一直不予解冻,到期还继续续冻,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或其上一级主管单位提出 控告申诉

或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 侦查监督

,要求依法解除冻结措施。
2、申诉控告是把双刃剑,一定要有的放矢,注意方式方法。
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但也是最后一个措施手段。
毕竟,公安机关有法定的侦查权,因办案需要可以冻结、查封涉案人员账户。如盲目的想通过此类方式解决,只会适得其反。
因此,上述处理方式需谨慎选择,应当做到有的放矢,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既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要尊重、配合公安机关的办案工作。



写在最后,律本律师团队法律建议
1、在使用银行账户或微信、支付宝过程中,一定不要参与网络赌博收付款、不要参与套汇/换汇/走私、刷单、不要参与地下钱庄/洗钱往来等违法、犯罪行为。
2、尽量避免交易虚拟货币投资,一定不要贸然出借银行账户给其他人使用,尤其是不要为他人代收“来路不明”的资金款项。
3、需要贷款的话,建议找正规贷款平台或者是银行,有些不正规的贷款平台会以刷流水为由让卡主银行卡进出一些陌生款项,这种情况下也容易出现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
4、交易过程中,尽量通过“公对公”的方式进行收付款,保留完整的交易资料,比如有完整的交易合同、发货物流单据、报关单据、对账单据、往来沟通记录、正规的发票或纳税凭证等等全套资料。
5、如因外汇管控政策等国外客户要求人民方式支付的,则收取该陌生款项也有导致银行卡被冻结的风险,建议该卡不要留存大量金额,以免被冻结大量款项。
6、各地公安机关有不同的办案风格,有些公安机关办案风格较为温和,愿意耐心和当事人及律师沟通,而有些公安机关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办案风格强硬,难以沟通,这时就需要从证据和法律层面上,想办法多渠道与公安机关沟通,保持沟通方式和频率,以便尽快解除银行卡冻结。
7、还是那句话:银行卡被冻结后,如果影响了自己的工作、生活或者是被冻结的款项比较多,建议尽早处理。因为越来越多卡主反馈,银行卡被冻结后没去积极处理或自己处理无效,一段时间之后在未事先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卡内的涉案款项被公安机关或法院强制划扣的情况。说实话,且不论该款项是不是合法款项或者是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这时候相对于解冻银行卡,想要将已被划扣的款项追回来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对于银行卡冻结或涉案名单等问题,往往是与冻结情况或冻结机关等信息紧密相关,如有疑问,欢迎关注/咨询沟通。

发布于 2023-01-30 12:50

一、外汇管理

地下钱庄定义: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并非法律概念,它是警方对非法从事金融服务活动的个人、机构、团体的一个习惯称谓。具体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个人、机构、团体。地下钱庄以外汇兑换为主业,在实际操作中主要采取“对敲”的方式,设置“两头资金池”。如“客户”想把境内的钱打到境外账户,便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境内操作者则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数额的外币打入“客户”的境外银行账户。而如需将境外账户的钱打到境内账户,操作过程则相反。“境内、境外是分割的,资金各自循环,表面上境内人民币没有流出去,境外外币没有进来,实际上交易早已通过‘对敲’完成。”,地下钱庄通过对兑换资金按比例抽点获利。(出现极个别银行员工为揽存款、赚手续费充当地下钱庄资金掮客。)

相关法律法规

①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非法经营定罪处罚。

②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中增加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

③2019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④《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修订)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个人将合法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要承担法律责任。

⑤《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⑥《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⑦《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条 【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六条 [逃汇案(刑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二、洗钱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被告人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一)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二)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三)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四)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五)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六)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七)通过前述规定以外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二、公安冻结银行账户依据

①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但是,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二十七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二百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对于前款规定的财产,不得划转、转账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扣押。

第二百四十三条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百四十七条 对冻结的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


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 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冻结。查封、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严禁在立案之前查封、冻结财物。对于境外司法、警察机关依据国际条约、协议或者互惠原则提出的查封、冻结请求,可以根据公安部的执行通知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法律和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冻结涉案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

第二十四条 在侦查工作中需要冻结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数额、冻结期限、冻结范围以及是否及于孳息等事项,送交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邮政部门、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公司登记机关和银行间市场交易组织机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机构、银行间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同意设立的黄金交易组织机构和结算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应当在相关通知书回执中注明办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有关单位接到公安机关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对涉案财物予以冻结,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泄露有关信息。有关单位办理完毕冻结手续后,在当事人查询时可以予以告知。

第二十六条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或者投资权益等其他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的期限可以为一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冻结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自动解除。

第二十七条 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

第二十八条 冻结股权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上市公司股权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在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中载明公司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冻结数额或者股份等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内容。冻结股权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保护民营经济(要求解除冻结的法律依据)

①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

4.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严厉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侵犯民营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民营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必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的通知

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涉案企业经营发展,在办案中依法采取更加灵活务实、及时高效的司法措施。一是慎重适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原则上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确需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应当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股东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于相关部门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要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二是优化刑罚执行环节司法措施。扩大涉企服刑人员假释的适用,对于同时符合减刑和假释条件的,依法建议适用假释。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研究具体措施,为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人员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简化批准流程。三是妥善采取公益诉讼案件司法措施。加强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检察建议及诉讼请求中,慎重采取关停涉案企业等影响企业生存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涉案企业异地安置、补偿等实际困难。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向相关企业主张生态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时,探索通过分期支付、替代性修复等方法促使其接受惩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③【最高法院出台八项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七、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活。

四、补充性的几个规定

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侦查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一)采用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应当录音或者录像而没有录音或者录像,或者未在法定羁押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

(三)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四)伪造、隐匿、销毁、调换、私自涂改证据,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

(五)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的规定,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六)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七)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鉴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等规定的;

(八)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而不解除的;

(九)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

(十)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

(十一)侦查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十二)依法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而不告知,影响犯罪嫌疑人行使诉讼权利的;

(十三)对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依法应当通知家属而未通知的;

(十四)阻碍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值班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十五)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出具说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而不出具、不提供的;

(十六)侦查活动中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五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办理;认为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正确的,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答复控告人、申诉人。

第五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对于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

发布于 2022-05-29 13:25

冻结多久呢?

发布于 2021-02-20 20:07

题主到底只是涉嫌还是确有其事,首先是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最后你没有问题,公安局会出通知各家银行给你解冻,如果你有问题,那就复杂了,银行只能按照公安的要求控制和解冻,甚至最后根据法院通知进行扣划,题主最好想好自己的真实情况

编辑于 2021-02-21 10:25

该!我看你就是帮信犯

发布于 2021-02-24 22:51

冻结多久?为什么冻结?知道才好知道怎么办

发布于 2021-02-20 21:24

如果你参与,这个真不好办,没参与正大光明的说明你的情况

发布于 2021-02-21 22:31

只能静候了吧!如果是企业经营,一定要远离地下钱庄!否则银行卡被冻结这种情况以后避免不了常出现!

编辑于 2022-03-30 10:11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猖獗、跨境网络赌博活跃,催生了很多洗钱团伙,通过各类方式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很多人会主动或被动的受到牵连,导致名下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被冻结。同时,由于全国银行范围内的“断卡行动”,对于有异常资金的银行卡,也陆陆续续受到非柜面交易,或直接受限无法使用。


律本律师团队作为专业从事银行卡解冻业务的专家型律师团队,从实务角度,手把手告诉你:“银行卡被冻结,应当如何解冻”!



发布于 2022-05-25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