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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请财产保全时如何及时、准确的查找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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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名查财产,难度其实不是一般的大。因为诉前诉中法院不会轻易给你开调令,你能做的只能是先找到人,才能大概找到对方名下的财产信息。目前国内大部分的案件做到了财产完全,只会出现三种情况:

一、被告是公司,之前和你有过交易往来。直接冻结公账,但这得运气相当好。运气不好,你就得哭。请看下图,30万的案子,只是冻到了191块钱。

二、委托人主动提供的财产线索。



三、市面上存在一些律师手上可能持有一些查询三方公司,客户委托之后,会让客户去找这些公司查的。不得不说,虽然在本国公民个人信息被过度贩卖众所周知,但是作为律师亦不应当知法犯法。

下面是普通人均可采用的调查方式

四、通过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查询财产线索的方法

4.1、通过百度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查询

4.2、通过被执行人手机号码验证支付宝账号

4.3、通过被执行人手机号码验证微信账号

4.4、添加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微信,关注朋友圈

4.5、添加抖音、快手等社交账号,关注动态

4.6、通过手机号码查询到关联企业

4.7、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本身也是一种财产

五、公开查询房产信息的方法

5.1、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5.2、自然人户籍登记住址、身份证登记住址

5.3、企业法人登记地址

5.4、交易合同联系地址

6、调取手机号注册底档

7、检索被执行人所有涉诉裁判文书

6、查询被执行人社保、公积金

六、查询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等)

七、查询被执行人拍卖信息(京东拍卖、阿里拍卖、公拍网、中拍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等)

八、查询被执行人动产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

九、申请人也可委托律师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主要包含:工商信息、不动产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车辆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电费信息、水费信息、执行卷宗、诉讼卷宗、户籍信息、婚姻信息、社保信息、公积金信息、移动电话信息等等。

★财产保全关乎到打赢官司,是否能执行到钱的问题,所以这个动作显然非常重要。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问题,应当在第一时间寻找当地的执行律师参与你的诉讼。

关注 @法大叔说执行 带您了解更多的身边法律知识。

编辑于 2023-08-09 18:47

纠正一个误区:并不是你掌握了财产线索才能做保全,实际上没有财产线索也能做保全!

接下来,我会提供包括律师调查令、公开途径等等可以获得的财产线索办法!

总之,这些办法都是切实可用的。

第一部分 没有财产线索如何做保全

1.为什么说没有财产线索可以做保全!

实践中,如果申请人未能提出明确的财产线索,法院通常会驳回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但是我有办法让他不驳回!

首先,先看保全的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最重要的法条来了!但很多人(包括同行)没有理解下面这个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询到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应当依法保密。除依法保全的财产外,不得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以外使用相关信息。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这句话非常关键,他是指财产线索虽然不具体,但是仍然可以裁定做保全!

下面这句话更关键!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什么意思呢?

简而言之,就是申请执行人依然可以申请使用该系统书面查询对方的财产。

所以,到底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我做诉讼保全,我就会跟法院讲,被执行人有财付通(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还有中、农、工、建、交等银行的银行卡,另外还有一辆车和房产。

但是,我并不知道他的卡号、账户,车辆信息和房产信息,所以,我先申请法院做保全!

并同时向法院申请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的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控,最终实现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

这个办法,巧就巧在这一点!

被执行人不可能不用微信、支付宝吧,五大行不可能一张卡都没有开吧。我提供的线索确实是具体的线索,但仅仅是信息不明确,对吧!

所以法院还是得给我做保全。

2、书面查控申请书怎么写!

链接:

财产保全网络执行查控申请书(诉讼保全查控模板) - 执行好手的文章 - 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627043903




第二部分 合法方式寻找财产线索

一、银行账户。

第1种:利用天眼查、企查查、企信宝等网站查询企业的开票信息。

第2种: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账户。

举例,借款合同纠纷中,被告偿还利息的转款账户。

需注意,一般而言,原被告之间相互认识,并且原告(申请执行人)也认识双方共同认识的其他朋友,需要了解其他人有没有收取过被告的款项。

第3种:合同指定的收款账户。

举例,借款合同纠纷中,双方之间签订有借款合同,一般借款人会指定相应的收款账户。

需注意,可以了解曾经签过的合同或者其他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第4种:开具律师调查令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查询。

首先,因为实践中,金融机构某些金融机构往往只向法院人员提供被调查人活期存款账户或定期存款账户,以逃避存款的查询和冻结,因此需要注意各类银行账户;

自然人: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一本通等存款账户;

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注意事项:被调查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调查事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法院查询和人民银行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联合通知(法发[2010]27号) 一、人民法院查询对象限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二、人民法院需要查询被执行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被执行人注册地(身份证发证机关所在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深圳市中心支行应当予以查询。

第5种:前往被执行人处工作,了解其发放工资的账号。

伪造自己是求职者,打入被执行人的内部,了解被执行人的经营情况,也要了解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

第6种:假借洽谈业务,索要收款账号。

一般而言,被执行人都有自己的生意,假借与之洽谈业务,可以要求先付定金表示自己的诚意。这种情况下,对方会主动将账户发给你。

第7种:公司的工商内档内的验资报告、注资证明中的转账凭证。

公司的工商内档,可以通过介绍信、律师证、承诺书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57号 一、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一)验资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审验结果。说明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还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货币资金缴存被审验单位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二、到期债权。

被执行人对申请人来说背负债务,但被执行人也可能是其他债务人的债权人,换句话说就是别人差他钱,这种情况,是可以通知别人直接向申请人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因此,寻找被执行人名下的到期债权是执行工作的必经之路。

执行到期债权需要满足如下的条件。

1.第三人对被执行人负有金钱债务(欠的是钱,而非是赔礼道歉等行为债务); 2.该债务已届履行期限(已经到了还款期限、付款期限); 3.第三人对该债务并未提出异议。

我以被执行人为“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演示,注意自然人作为被执行人仍可适用。

第8种 查找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聚法案例中关于被执行人是原告或者是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下图可以明显找到有其他公司欠付其款项。

第9种 天眼查、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司法案件信息。

第10种 天眼查、企查查等查询中标信息、客户信息。

第11种 天眼查等查询被执行人的客户信息。

第12种 开具律师调查令,查询被执行人近一年的开票信息。

开票信息是企业需要收款的开始,上面能够看出被执行人的客户。(这一条基本是杀手锏,需要说服法院向税务机关调取)

需要注意,我们在查询之前需要了解清楚被执行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是谁,再开具相应的调查令。

第13种 百度、搜狗搜一搜等搜索引擎检索其相关资讯,获取其的项目动态。

第14种 建设库网站,获取被执行人相应的中标信息。

第15种 招投标信息网,获取被执行人相应的中标信息。


第16种 筑龙标事通网站,获取被执行人相应的中标信息。

第17种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其工作单位是否欠工资、社保、公积金,都是属于到期债权序列。

三、房产。

在调查房产线索过程中,法院的主动调查范围仅包括商品房、办理过确权登记的小产权房两种,对于其他类型的房产一般不会主动开展调查工作。

原因在于,法院是通过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查询不动产登记簿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开展调查工作(执行查控系统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调查的范围,但调查方式还是不变)。

除了上述两种房产(商品房、确权的小产权房)以外,其他“另类”房产不一定会在登记簿上予以显示,因此仅通过法院调查,是难以获取其他类型的房产线索的。

而且房产信息关键在于被执行人或者被告持有或者共同持有的住宅。

第18种 查询身份证地址所在的房屋是否为被执行人的房屋或者被执行人与配偶等共有的房屋。

1.向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

第19种 查询合同指定的联系地址。

很多商事合同都会有指定的联系地址或者在合同中被执行留有相应的地址。

第20种 查询被执行人的快递地址。

1.可以分析被执行人近期的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付款记录,分析其最近在哪里活动,如果有京东商城等付款订单,可以凭借京东商城订单号了解相应的快递地址。

第21种 查询被执行人的手机号名下的宽带安装地址。

根据被执行人名下手机号码,可以前往营业厅以宽带无法正常上网,了解被执行人名下的宽带安装地址。

第22种 公司的工商档案中载明的登记地。

工商档案中一般有公司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或者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

第23种 以物抵债的裁定书、拆迁房。

部分房屋是无法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登记的,原因主要是:

1.被执行人通过以物抵债裁定书获得的房屋产权,可以不登记,但产权依然是被执行人所有。

2.部分拆迁房、安置房、商品房预售的房屋,暂不满足产权登记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上述情况,我们需要向被执行人的社会关系了解相应情况并向拆迁办核实,同时查询与被执行人相关的法律文书,落实相应的财产线索。

第24种 房地产开发商拥有的住宅---各地的建设工程信息网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截图

第25种 被执行人在诉讼中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图为永川区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四、车辆。

对于被执行人的车辆的数量、车牌号、车型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通过查控系统查到的。

但被执行人在案件“终本”后新购买的车辆,申请执行人无从知晓。而且,更为麻烦的是,案件如果“终本”后,法院根本不会主动查询被执行人的名下的车辆信息。

在案件“终本”后,要想人民法院来查询,前提是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更是束手无策。

当你把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查明后,法院会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了查封。

根据公安部124号令,对查封期间车辆禁止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注销、质押解除质押。

而且,当你以为查封了就能执行了,但法院却要求你提供车辆的具体位置(因为法院也查不到具体位置)。

因为车辆并不像不动产,他是可以满地跑的,法院必须得把车辆在拍卖后移交给买受人。

所以想要找到并且查扣车辆并不容易,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常常因为没有线索、寻找不到被藏匿的查封车而干瞪眼。

为了寻找车辆我们其实应当结合车辆必须有停车的地方,总不至于开到别人停着吧。我们还得结合车辆是被执行人出行或者经营的必备工具上来考虑。

第26种 查找被执行人的户籍资料,登录12123app查询。

即查询被执行人的亲属的身份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为被执行人的车辆可能登记在这些人名下。再登录交管12123APP输入上述姓名、身份证、被执行人的手机号选择忘记密码,来判断被执行人是否购买了车辆

交管12123截图

第27种 通过开具律师调查令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线索。

注意被调查单位为某某市车辆管理所;调查内容为:被执行人名下现在登记的车辆及历史登记的车辆信息。

调查令调查结果图

第28种 通过停车软件查询车辆在哪个位置,如ETCP、爱停车、停车简。

举例:在微信上搜索etcp公众号,选择停车缴费,再输入被执行人的车牌号。

微信小程序etcp界面

第29种 通过了解被执行人的行踪来找到车辆的位置,再通过法院进行扣押。

第30种 通过闲鱼、抖音等发动群众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车辆,抖音则为发布同城悬赏。(社会悬赏)

闲鱼截图

第31种 通过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找车以及其他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财产的,应当制作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应当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领取条件等内容。 悬赏公告应当在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也可以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处张贴。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并自愿承担发布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微信公众号潼南法院的截图

五、其他

第32种 利用手机号查控微信、支付宝相应财产线索。

微信有零钱、零钱通、理财通;注意零钱通 支付宝有余额、余额宝、理财; 支付宝、微信绑定的银行卡明细。

第33种 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公积金

查询被执行人或者被告是否有公积金账户是诉讼保全、诉讼执行的必经之路,因为各省市的公积金中心并未进行统一的联网,因此,我们首先得对被执行人的进行背景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过往及现在的工作地点,才能向可能存在的公积金账户进行查询。比如被执行人曾在重庆工作过,申请执行人就不应当在天津等地查询,下面笔者提供一些查询方法。

有人在问,法院的执行查控系统能不能“一键查询”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不可以的,目前公积金是属于财产线索,并不是存款、股权、车辆、不动产,法院无法直接查询,必须派执行工作人员去现场进行查询。

1.通过写申请要求法院查询,查询后要求人民法院进行保全或者冻结。目前各省市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对法院查询公积金的规定并不相同,但基本上都能提供查询服务。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 一、关于协助查询住房公积金 1、人民法院因审理、执行案件需要,可以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查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其余额等相关信息。

2.通过登录相应网站。

如登录各省市的公积金网站(部分省市支持),通过输入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如果验证为未注册,则被执行人无公积金账户。

如 重庆,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网上服务大厅 (cqgjj.cn)

3.拿着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立案受理通知书、介绍信等前往公积金中心向办事人员打听了解。

第34种 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

首先是保险可否被执行?我国的保险可以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可以分为人寿险和财产险。商业保险中带有储蓄性质或者投资性质的都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对象,而社会保险则仅限于养老保险可以分割。人寿保险具有典型的储蓄性、有价性,已经成为了一种较为普遍的投资理财方式。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投保人可以享受获取利息等红利收入,而且体现在投保人可以以保险单现金价值为限进行质押贷款,更体现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随时单方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以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因此,保险单可以强制执行。

怎么查被执行人是否购买了保险?

1. 各大保险公司的官网,输入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和姓名进行登录或者点击忘记密码,来确认被执行人是否在该公司有保险,也可以直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客服一般要求提供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身份信息(采用猜测法)。 2. 在第一步初筛后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将该线索反馈给法院,开具律师调查令,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工作。开具律师调查令一定要写明被调查的单位全称,调查的内容是被执行人在某某某公司保险证号及该保险证号下的保险合同及相关保险资料。

第35种 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动产


第36种 利用离婚协议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线索。

离婚协议中一般都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作出约定,上面一般都有明确的财产线索。

第37种 利用社区网格了解被执行人相应的财产线索。

由乡镇街道的综治网格员出面,充分发挥其长期扎根基层、了解熟悉当地民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及时找到那些想方设法躲债的“老赖”下落,帮助案件尽快执结,还能有效减少法官外出奔波等事务性工作负担,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第38种 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股权。

被执行人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都可以被人民法院执行。

1.使用天眼查,在搜索栏搜索“被执行人”为老板的企业,如搜索马云。

天眼查检索结果

2.开具律师调查令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公司总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公司的两个股东,各持50%的股份。 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上海、深圳、北京三个分公司。中国证监会是公司的主管部门。

所有股票的交割、结算、登记是股票交易的必经程序。目前,这项工作只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来完成,所以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以查询到所有股民的股票交易信息。

因此,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相应的财产情况。

律师申请调查令的重点: 1. 被调查对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 调查内容:查询某某某个人或者公司深沪市A股和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户资料、从x年x月x日至今的持有、变更情况,以及证券余额情况;开放式基金持有情况。

第39种 被执行人的手机号

手机号本身也是一种财产,可以进行相应的拍卖。

阿里司法拍卖截图

同时有些人使用一个手机号已经使用出感情了,手机号会绑定很多的社交软件及其他软件,也是其他人联系被执行人的渠道。

以拍卖之名,迫使被执行人和解,也是一条非常不错的途径。

第40种 各类司法拍卖网站,如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阿里拍卖、京东司法拍卖、公拍网。

查看相应的拍卖信息和竞拍信息,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或者进行相应的保全。

第41种 查询被执行人是否的分支机构,有些经营的比较好的分支机构也有可能有财产可以被执行。

如天眼查网站检索该被执行人,就会出现相应的分支机构:
天眼查截图

第42种 查询公司拥有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可以通过登录天眼查、企查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网站搜索法人名称进行查询,如果有,可以评估该知识产权的价值。

举例查询“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43种 查询公司所拥有的域名。

可以通过企查查、阿里域名查询等查询网站搜索域名进行查询,如果有,也可以评估该域名的价值。

注意:域名是可以被执行的。

阿里拍卖域名

第44种 公司所拥有的动产可以通过各地动产抵押登记网站、全国市场监督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查询。


发布于 2023-05-05 18:38

想查封被告的财产,但没有对方财产信息怎么办?

万律师教您这样做:

提交网络查控申请书到法院,由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的财产信息,并采取保全措施。

网络查控申请书

申 请 人:张三,男,****年**月**日,汉族,住**省**市**县**路**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李四,男,****年**月**日,汉族,住**省**市**县**路**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王五,女,****年**月**日,汉族,住**省**市**县**路**号,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动产、银行账户、证券等财产进行网络查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纠纷案,贵院业已受理。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请求贵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动产、银行账户、证券等财产进行网络查控。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编辑于 2022-07-09 17:56

法院靠查控系统调查财产,如果五查都没查到财产线索,就会告诉当事人已经把被执行人列到黑名单了,继续执行需要当事人自己提供财产线索。此处一般当事人都会一脸懵逼,也容易对法院产生不好的印象。

其实,律师通过有效代理和调查工作,是完全可以推动执行程序进度的。穷尽一切手段,挖出潜在的财产线索,或者让被执行人产生忌惮,就可以有效执行财产。

另一方面,法官精力有限,法院人手不足。因此需要律师参与执行工作,通过财产线索调查,执行条件具备了,法官剩下的工作就很轻松了,自然愿意助你执行。

发布于 2020-03-16 12:09

财产保全的前期准备

拟保全标的的调查

财产保全的关键在于有效控制债务人的财产,以保障将来生效裁判的执行。故而,办理财产保全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避免保全闲置账户、被抵押或已有在先查封的不动产,否则不但不能实现委托人的诉讼目的,还会进一步扩大委托人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修正)(以下简称《关于办理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应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司法实践中,除诉争标的为特定物外,给付之诉中通常将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或不动产作为保全标的。对债务人银行账户的查询,根据《关于办理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书面申请通过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债务人的财产信息,但该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执行保全裁定的过程中,在未立执行案的情况下,法官无权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债务人的财产信息,在该情况下通常需要申请人提供线索后由法官协助进行线下查询。

鉴于查询债务人的银行账户较为困难,容易出现冻结闲置账户的情形,实践中倾向于保全债务人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由于历史原因,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房管局、土地管理部门之前存在不动产登记信息不衔接的问题。故而,对债务人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的查询,除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外,还需要到房管局、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补充查询,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此外,保全裁定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也需要分别送达以上部门,例如对房产的查封,除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外,还需要向房管局送达。

对于司法查询的手续,各地要求不同,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为:公、检、法办案人员查询,需要出示工作证、介绍信;单位工作人员查询,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律师查询,需要携带律师资格证、介绍信(律师函)、当事人委托书(部分查询单位要求提供委托合同)、应诉通知书或立案通知书。此外,查询部门可能会根据业务情况规定固定的查询时间,现场查询前最好事先进行预约。

发布于 2022-06-24 20:27

及时、准确地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关系到保全工作成败的关键,也有利于法院尽快采取保全措施。通常,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一)在经济活动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调在签订合同之前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如对债务人的资产、经营状况进行尽职调查;要求债务人主动提供拥有的资产状况,如银行账号、房产或土地、股权等;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的履行担保等。最好是“有保有押”。

(二)在经济活动及交往中注意收集被告的银行账号、应收账款等等信息。


(三)到工商局查询被告的工商资料,查找被告的基本账号、对外股权投资、机器设备、货物、资产负债表等登记信息。


(四)查册。根据已经查实的线索,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被告的房产、土地基本情况。


(五)根据法院签发的调查令,委托律师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被告持有的股票、债券情况。


(六)到车辆管理所查询被告车辆的所有情况。


(七)根据相关公告,查询被告持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建议当事人能够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在签订合同前及经济活动中注意收集对方的财产信息,一旦发生纠纷,也能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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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16-08-04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