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还有15条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员工该怎么办?众多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诉讼后存在一个规律:胜诉与败诉之间并不存在太多复杂的道理,只隔着两个字:举证!
而劳动者在其中举证不足的原因:大多是自认为可以做证据,而该证据并不被仲裁委所采纳!
而劳动者在决定仲裁的那一刻起,再想收集证据已属不尽!
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规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甚至很多劳动者连最基本的存在劳动关系都没办法证明!因为在入职时就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给你!
如何做到“铁证如山”呢?
诉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举证主体:员工
举证方式:
1、劳动合同(公司和个人各有一份)
2、社保记录(可当地所属区域社保打印并盖章)
3、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打印流水并盖章)
4、工牌、出入证、餐卡、名片等
5、入职OFFER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慎丢失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故意留一手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会导致劳动者在仲裁申请提交后没有机会再让公司给自己一份或复印一份,便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这种情况下,还有15条证据,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收集越全越有力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OFFER、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条(邮件发放工资条存邮件)、工资银行流水(可自行带工资卡去银行打印盖章)、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可自行社保可打印及盖章)、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公司活动照片(比如展会、团建)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菜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