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
在所有的用工模式里,哪一种用工模式成本最高?毫无疑问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在知乎的问题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提问非常多。其中有一个点极容易被忽略,就是当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况出现后,超过了很长的时间劳动者才意识到原来可以依据劳动法律进行维权的,这个时候还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比如距离入职已经超过了一年以上,这还真是不一定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了。不一定不代表不可以,也不代表绝对可行,而是有判断的依据。这个判断依据就是劳动争议发生的地区,我们国家各地区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判例是不同的。
如果对仲裁时效识别不清楚,那么可能造成的损失有放弃了个人的二倍工资权利,或者是耗费精力时间发起仲裁最后空忙一场。
常见的有3种时效计算方法:
- 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一年)
- 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起算一年的仲裁时效或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一年的仲裁时效。
- 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一年)
这3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效计算方法,各地采用方式均不同,所以辨别条件是先审视劳动仲裁的所在地。待全国各地信息整理完毕再一一罗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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