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遗嘱的那些事——代书遗嘱仅按了手印有效吗?
老一辈勤劳一生赚钱,总想为子女们留下些财产,有的老人早早为儿女立下遗嘱,以免日后儿女们因为遗产争议引起家庭纠纷。这么有法律意识的老人家,所大人给您点个赞,但无奈总会有老人家立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最终造成儿女在继承遗产分配的时候诱发争议,弄得要对簿公堂,这次,所大人给各位科普一下《关于遗嘱的那些事》。
ps.有人跟所大人说:“老人家不上知乎啊,你写这个没人看啊!” 这位骚年,您也会老啊!等您老了或许需要写个价值好几亿的遗嘱呢?再说您以后也许需要继承财产呢?不赶紧把这篇科普文转发给家里老人看看? (认真脸.jpg)
【案例】刘大爷与他的“无字天书”
这里的“无字”并非指无内容,而是无签字,很多老人家因不识字或者各种原因由别人代书遗嘱,遗嘱上甚至连署名签字也没有,仅仅是按了个手印,儿女们对这份遗嘱的有效性产生争议,那么这种遗嘱有效吗?
刘大爷高中文化,生前经营书店持家,膝下一双儿女均为前妻所生,各有家庭。时年62岁的他唯恐不幸于人世,便召集邻居蒋某、向某和刘某做遗嘱见证,并让刘某代写主要内容:“本人过世后将本人所有财产及房屋留给妻子丁某一人全权处理,与他人无关。”刘大爷过世后,其妻丁某按照遗嘱继承财产,但刘大爷的儿女对遗嘱提出质疑,该遗嘱仅有刘大爷手印,蒋某和向某签名,并认为该遗嘱不真实,按照法定继承,他们都有权继承其父遗产。
【案例解答】代书遗嘱仅“按印”应认定无效
这个案例中,遗嘱是刘大爷邻居刘某代写,没有遗嘱人本人的签名,也没有代写者的签名,仅仅是捺手印。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从法律设定代书遗嘱形式要件目的来看,要求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就是为了防止由于遗嘱内容非本人亲笔所写,难确保设立遗嘱时被继承人神志清醒,未受胁迫等影响,出现内容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如同刘大爷子女所称的遗嘱不真实。
此外,本案中刘大爷具有高中文化,经营书店,不存在因不识字而不能签名的问题。且立下遗嘱时是召集邻居见证订立,即使不能由此得知刘大爷的精神状态如何,也可从见证人处得知刘大爷立遗嘱的神志情况。如果当时仅仅是丧失书写能力,不得不按印代替签名,那么除非有现场录音、录像等其它充分客观的证据,佐证该代书遗嘱形成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该代书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所大人总结一句就是:除非能证明立遗嘱当时已丧失书写能力(录音录像等证据),否则不能不按印代替签名,遗嘱无签名应认定为无效。
以上,立遗嘱要注意法律规定格式,该有的千万不能漏。
我是天穗所大人,
有事找我,无事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