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赖欠款8亿,怎样应对这样的资深老赖?
案例呈现
近日,福建泉州中院公布了一份“老赖”名单,来自厦门思明区的71岁老太陈长芹以涉案标的金额8.1亿元位列榜首。
据了解,年过古稀的陈长芹先后六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4年6月30日,陈长芹及其他三人约定以其各自名下的共18套房屋为某公司授信,向兴业银行提供12000万元的授信债务担保。
陈长芹还曾提供名下房地产为广发银行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以河南省宏基公司的名义借款本金1.7亿余元,截至2015年7月20日,已产生利息105万余元。
2016年7月,陈长芹提供94个车位作为抵押,担保厦门启德中实公司的欠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近4800万元本金,及300多万元利息。
除河南和厦门以外,陈长芹在福建泉州涉两家银行的多起金融纠纷,已宣判涉案标的金额为8亿多,还有多起未宣判案件,总涉案金额可能高达20亿元人民币。
怎样应对这样的资深老赖?
一、合作前: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避开老赖。
对付老赖,首先要防范于未然,在合作前,查询对方是否有失信记录是很重要的一步。 老赖查询渠道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债转转和百度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已于2013年正式开通。社会公众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债转转拥有覆盖全国企业和个人95%的失信数据,是一款集老赖、失信人曝光;执行线索悬赏;协助司法执行于一体的服务平台,以自身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撑,开发出具有智能学习能力的人脉引擎,将失信人推送到亲友、同学、老乡、同事的面前。该平台能充分发挥失信人信息共享的优势,旨在帮助债权人追回债务、减少资金。
百度搜索“老赖”,可在搜索结果列表中直接显示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百度对接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保证信息来源的准确性的同时,使得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更加方便。
二、合作中:监控合作伙伴动态,避免合作伙伴沦为老赖
债转转在合作前查询对方没有失信记录就高枕无忧了,在合作中也要监控合作伙伴动态,避免合作伙伴沦为老赖。常用工具:债转转——信用监控
在大数据风险监控领域,债转转是较早开展大数据监控的平台,它拥有强大的数据分析技术和能力,能自动精准识别风险信息。
债转转用上,债权人可以随时监控合作伙伴的司法信息,即时获取目标企业的裁判文书、被执行人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便于债权人在发现目标企业出现法律风险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无保护的信用交易,及时发现“老赖”苗头,在合作伙伴沦为“老赖”之前,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三、合作中遇到老赖,该采取哪些措施?
大部分人认为遇到老赖注定意味着欠款难收,除了在债转转上曝光、悬赏老赖线索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
一、申请查封(含预查封)
一般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类就要采取查封措施,如土地、房屋等。对标的物有证的查控措施就叫查封,对标的物未办证的查控就叫预查封(待办好证后转为查封)。
二、申请冻结
对股权、收益、存款账户、应收(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等采取的措施。
三、申请扣押
主要对动产采取的措施,如车辆、产品、原材料等。
四、申请划拨
对存款、工资、分红等实际已存在于金融机构的款项而采取的措施。
五、申请扣留(限制支取)收入
对将来可能出现的分配款、执行款、工资、分红、股息、股利、租金收入、偶然所得等采取的预先控制措施。
六、申请提取收入
对上述已存在于协助执行人处的款项收入,可申请法院提取,要求负有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向法院划拨该等款项。
七、申请强制交付
在追收不良债权案件中较少见,有时是强制交付由第三人保管的属于老赖的财物或票证。
八、申请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可以适用于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涂除租赁或占用纠纷等案件,也适用于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要求使用人(占用人)腾出房屋(土地)。
九、申请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股权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债权人或者买受人应申请法院向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发出执行裁定,及时办理。
十、申请评估、拍卖、变卖
对法院已查控的财产进行处置变现。
十一、申请参与分配
对老赖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另案中有执行款时可申请参与分配。
十二、申请代位执行
对老赖怠于行使其债权的,可申请法院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次老赖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债权人申请代位执行。如次老赖对履行到期债务有异议且该债务未经裁决的,债权人可提起代位诉讼;如债务已经生效裁决,次老赖的异议无效,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代位执行(备注:如果老赖尚未申请执行的,需申请法院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申请执行,否则直接强制代位执行或申请并案执行)。
十三、申请冻结未到期(或待决)债权
申请法院裁定冻结、次债务人不得对老赖清偿(含和解),而债务人不能处分该债权(转让、放弃、和解),履行期届满时向法院提存,如工程款、租金,或正在诉讼中的其他债权等。
十四、申请变更、追加执行主体
老赖出现分立、合并、承包、挂靠、更名等情形,或老赖出现失踪、继承等情形,老赖的债务用于家庭开支可追加配偶(家庭成员)为老赖,债务转移,老赖的上级或关联人无偿接收、调拨老赖的财产等情形,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不依法清算等,老赖不具有法人资格(如个体户、合伙企业)等,可以依法申请变更或追加执行主体。
十五、申请申报财产
申请法院责令老赖主动申报财产,申报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资产清册、债务清册、应收账款凭证、企业注册资金到位资料、工商年审报表、纳税报表以及财务帐册等资料。
十六、申请调查财产情况
申请法院对老赖进行“五查”,主要是工商、国土、银行、车辆、证券等情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及各个部门的联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院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地掌握及控制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
十七、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调查账户流水:如果有证据反映老赖的某一账户经常有大量资金进出,或怀疑老赖的款项主要经过该账户进出的,或怀疑老赖收款后将某笔款项转移,可申请法院发函给银行提取该账户的流水,查明款项进出及去向,找出关联企业,如属规避执行的,可申请追加执行主体或采取相应措施(撤销权、代位权、追究妨碍执行的法律责任)。还有申请法院向有关国资办、改制办等机构调查取证改制企业(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十八、申请法院搜查令
对老赖仍在正常经营,有健全财务账册的,可申请法院出具搜查令,强行搜查被执行人的办公或经营地,强制交出相关财物(甚至开凿老赖的保险柜)。
十九、申请司法审计
对老赖仍在正常经营,有证据反映近期仍有大额收入或老赖对某笔大额收入拒绝说明去向的,可申请审计(但申请时需表明申请人愿意垫付审计费用)。
二十、申请悬赏
最高院及各地法院都有类似规定,但似乎没有什么执行,但肯定了措施的合法性,建议可以多加研究采用。如果老赖有“仇家”,有时候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十一、申请限制高消费
这是常规措施,凡是执行案件都可以申请法院限制老赖进行高消费(高消费的标准有些省法院有界定)。
二十二、申请限制出境
如果老赖有涉外因素,或有证据反映老赖有业务涉外,可申请法院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境,但法院对此类申请审查较严格,且期限只有三个月,期限届满后又要当事人申请,很麻烦。
二十三、申请列入失信人名单
这是常规措施,凡是执行案件都可以申请法院将老赖列入失信人名单,随着互联网发展及各个部门的协调性加强,失信人名单将会列入当地征信系统之中。
二十四、申请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布。申请人需垫付相关费用。
二十五、申请财产调查令
部分法院可以出具《调查令》给律师到相关单位调查财产或取得相关资料文件,律师要用好这一便利。
二十六、申请上级法院监督执行
对逾期未执结案件,申请上级法院进行监督,限制执结或更换执行法院。
二十七、申请司法拘留
对老赖确有收入但又拒不申报财产,或正在恶意处分、转移财产,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决的行为的,可申请法院采取拘留措施。
二十八、申请对被执行人或相关单位(个人)罚款
对拒不申报财产、妨碍法院执行,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决的行为、拒不协助执行等当事人或老赖的相关负责人,可申请采取这项措施。
二十九、要求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这是民诉法规定的一项当事人的权利,是对被执行人藐视生效裁决的制裁。
今年8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还发布了《致老赖的一封公开信》,也让我们得以一窥针对老赖的惩戒措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