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如何规定违法强拆的诉讼时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废止。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总结:现阶段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房屋被强拆的,被强拆人可以在非法强拆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现实中大多数人,不知道这六个月的诉讼时效。然而法律上对这种类型情况做了一定的宽限。如果被拆迁人不知道六个月的诉讼时效规定,那么起诉权限可以宽限到一年!也就是说,如果知道六个月的诉讼时效,就要在六个月内发起诉讼。如果不知道六个月的诉讼时效,那么一年内,被拆迁人必须要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