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么分对方银行存款?怎么取证?
在众多的离婚案件中,会有不少案例,是需要分割对方的银行存款。对于银行存款,在夫妻没有对婚内财产做出约定的,一般会在离婚时会对半分割。但对于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那么我们重点就离婚时,对方的银行存款怎么取证这个问题进行讲解。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银行存款的证据形式。
离婚案件中,法院认可的银行存款证据形式:
1、户主历史交易明细单原件
2、户主网上明细单
3、转出账户的转出记录
4、照片
5、双方的沟通记录、录音等。
从以上法院认可的证据形式来看,有些是作为一般当事人无法取得的。那么新的问题就出现了,我怎么取得以上证据?在这有两种方式:
1、自行取得。比如对于一些转出账户的转账记录,对方放在家里,或者对方交易明细照片,双方沟通记录等,这些是在生活中,留意一下有可能自己取得的证据,可以自行取得。
2、向法院申请调取。杭州的一些银行,接受律师持法院调查令进行调取,这些银行的调取相对简单,无非律师多跑跑。但对于一些不接受律师调查的,需要法院直接去调查,这个就要多跟进法官了,法官很多案子需要处理,所以,申请调查时银行信息尽量详细,尽量一次性申请清楚。
对于调出来的银行信息,我在这里也根据多年的离婚财产分割经验教给大家。
不要只看余额,重点看交易明细。大部分人不会把钱都放在银行,所以对于大笔金额的转出或取现,我们会主张分割,除非对方可以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外面可以主张对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要看大笔转入,说不定有意外收获。
除此之外,要看明细,看资金来往账户,说不定从中可以找到新的财产线索。
这里我尽量说清楚有关银行存款怎么去分割,怎么去取证,怎么去分析,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私信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