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方法
上海公积金提取方法
一、租赁提取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在上海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 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 申请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 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申请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
- 申请人的上海市银行卡(一类账户)
- 本市无自有住房的申明
友情提醒:
- 每个月最多提取2000元,按照季度发放。
- 扣款顺序:先扣基本公积金,再扣补充公积金。
二、购买商品房提取(外省市)
申请条件:
- 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本市的话,一般都首先推荐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是足额贷款)
- 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申请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 申请人的上海市银行卡(一类账户)
- 外省市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办理结束之后,一般3~5个工作日到账。
提取的金额只能计算到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当月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能大于购房发票金额。
友情提醒:如果提取后近期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朋友,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基本公积金账户和补充公积金账户上面有充足的余额,以免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q最高可贷(元) | 倍数 | 最少余额(元) |
500000 | 30 | 16666.67 |
100000 | 10 | 10000 |
600000 | 26666.67 |
三、离沪提取
外省市户籍职工上海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连续停缴满半年及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及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上海市银行卡(一类账户)
大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合法使用自己的公积金小金库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