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会不会清零
经常有人在参保前问我一个问题:
我要是没到退休就死亡了,缴的钱是不是就充公了?
职工去世后剩余养老金充公?
谣言流传度:★★★★ 迷惑指数:★★★★
根据我国社保法相关规定,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不存在充公或清零的情况。
如参保人在职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金额,核算后将全部返还给合法继承人。
如参保人已领取过养老金后死亡,个人账户中有余额,连同利息一同返还给合法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中途死亡,个人账户储蓄额个人缴费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 继承。
根据《决定》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
而且《规定》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