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发现后如何起诉财产分割?
一个人自私的本性,可能会促使他在离婚时作出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没有对该财产进行分割。多年后,另一方才通过各种渠道发现这些被隐匿的财产。那么,这些被隐匿的财产我们还能主张分割吗?还有办法补救吗?
律师专业回答: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法律上这类案件的案由叫“离婚后财产纠纷”。
一、怎样区分是婚内的财产还是对方离婚后取得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婚内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受赠的除外)。所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婚内取得的。
二、重新要求分割财产有没有时间限制呢?
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要变更或者撤销签订的离婚协议,应该在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如果发现对方故意隐匿或者漏分的财产,诉讼时效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之日起算三年,但也不能超过民事案件最长的追诉时效二十年。如果是一方故意隐匿的,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视情节而定,对其不分或者少分。
三、起诉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主要提交两项证据:一是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共同财产的证据。主张再次分割的必须是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没有分割的财产。二是发现财产的时间证据。因为这个涉及到诉讼时效,如果你很早以前就发现,一直没有起诉,超过三年后你再来起诉,对方可能就会提出时效抗辩了。
四、如何找到对方隐匿的财产?
结合我们的办案经验,一般隐匿财产的手段有这几种:
1、私自隐匿自己名下的财产。这种情况光靠当事人个人的能力是比较难查到的,如果有相关的线索,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起诉,并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2、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利用配偶的不知情,偷偷在离婚前把财产转移到其他人的名下。这个我们可以到不动产中心或者车管所等查询交易的时间的交易的人,进而收集相关的证据;
3、以他人名义购买动产或不动产。可以查询相关的产权证,了解交易时间和交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