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知多少(三)
法律规定稽查局专司税务稽查工作,其根本原因是行政机关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工作原则,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有效形成内部制约机制,避免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制约而引发行政腐败问题。
Q7:税务稽查立案由谁批准?
税务稽查立案由稽查局局长审批。
其法律依据是《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13条,该条规定了税务局经过选案环节,合理准确地选择待查对象后,经过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实施立案检查。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稽查局可以在立案前进行检查。
Q8:税务检查启动时企业会收到哪些文书?
依据行政合法性和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两大基本原则,稽查行为必须由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同时稽查执法全过程必须要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具体而言,在税务检查人员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检查时,首先要出示证明自己是有执法资格的身份证明,即要出示税务检查证件。
其次,税务检查人员需要向企业出示或者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需要载明检查对象的名称、执法人数以及检查的起止时间,以及被检查对象需要准备的材料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最后,在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检查过程中需要收集证据材料的,根据收集证据材料的不同,要向企业送达或者出具相关文书。比如,税务稽查人员需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证据材料原件时,应当出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当税务稽查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办公场所之外组织询问的,要依法送达询问通知书。
Q9:稽查局可以到企业现场调查吗?
稽查局实地现场调查是常用的稽查手段。稽查局通过调查纳税人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履行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取得并固定证明纳税人是否存在税务违法行为的证据。现场实地调查会帮助稽查人员更有效率的核实纳税人违法事实。
比如,纳税人通过设立账外账来逃避纳税义务,稽查人员可能会在现场调查中意外发现公司隐匿的账本。稽查人员不仅可以通过将业务合同、资金流向、发票等进行核对,来核实企业账簿、凭证真实性和准确性,稽查人员还可以实地检查企业存货、固定资产等实际情况以及使用情况,查实企业账簿、凭证的真实和准确性。
又例如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中,行为人通过将属于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货物冒充为享受出口退税优惠的货物,或者通过虚构出口货物的数量来骗取出口退税的,稽查人员除开对账簿进行检查外,需要实地检查企业购进货物或者出口货物的品种、库存等实际情况。
又例如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行为人通过暴力虚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虚开一般是在没有货物或服务交易的情况下,不法分子在短期内利用不同的身份证在不同的地区注册多家公司,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虚开。从现有案件分析,暴力虚开情形多为注册成生产、服务等包装为包含商贸经营范围的贸易型公司的形式出现,且由“一址多照”进化为不同地址。税务机关单从企业名称和地址上很难发现这些企业的关联性,隐蔽性极高。稽查局在稽查这类对象,一般都要通过实地调查才发现蛛丝马迹,比如实地调查发现公司并无生产活动和仓房等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