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分居期间,孩子大概率会由一方直接抚养。
而另一方可能会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选择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打个比方,夫妻分居多年,孩子(6岁)一直由女方带,男方也不支付抚养费。
女方找男方要,男方还理直气壮,说“现在还没离婚,你赚的钱仍然是共同财产,你拿工资抚养孩子,这里面也有我的钱,你怎么能说我没出钱养孩子呢”。
此时,女方或者孩子如何维权呢?
一、以孩子名义起诉
通常意义上讲,离婚时才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但离婚并不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
也就是说,在父母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父母分居时,孩子是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男方要抚养费的。
只不过,因孩子未成年,女方需要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在离婚纠纷中解决
分居久了,在女方心里,男方可能早被“宣告死亡”了。
男方一直不给抚养费,还得单独起诉,女方可能觉得比较麻烦。
若女方直接提起离婚纠纷,男方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是否可以一并主张呢?
这个嘛,可以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
女方可以请求法院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男方一并支付分居期间应当支付的孩子抚养费。
但是,女方的第二个请求未必会被法院支持。
一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诉讼主体不太适格,严格意义上讲,起诉抚养费的原告应该是孩子,而不是女方。
不过话又说回来,实务中也有被支持的,关键看律师的专业水平。
若女方的第二个请求在离婚案件中没有被法院支持,离婚后,女方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孩子为原告,单独再起诉抚养费纠纷。
法律建议:
夫妻闹矛盾导致分居,但孩子是无辜的,孩子的抚养费该给还得给。
建议各方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妥善解决分居期间抚养费支付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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