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只有汇款凭证,能否确定借贷关系?
来了来了~~欢迎来到“广西律佳法律咨询”法律小课堂,今天为大家讲解的是“借款时没有借条是只有汇款凭证,借贷关系是否可以确定”的问题。
追款都以证据作为依托,但是亲朋好友间的借款很少会出具借条,多是口头约定,今天的主人公也是因为借钱给好友时没有要求当场开具借条,催讨时好友称没有这笔借款的存在。那么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追回借款,今天让我们借助案件来解开这个疑惑吧~
原告江某称:被告俞某因生意周转需要为由向我借款,我分三次汇款,共计96万元,因双方是好友的原因,并未要求当场出具借条。后原告江某多次催要,被告俞某任未偿还借款。故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俞某还借款96万元及违约金。
被告俞某反对原告的诉求,称:原、被告之间未实际发生借贷关系,双方也未出具借条,原告江某是按照案外人陈某的要求将款项打入被告的帐户,被告俞某只是代案外人陈某收受该笔借款。
但最终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因受法律保护。
法院的判定理由如下:
1、双方之间虽未形成书面借据,但原告江某将96万元打入被告俞某帐户是事实。
2、被告俞某亦承认该款是借款性质的资金,只是辩称该款实际借款人是案外人陈某。但又提供不出代案外人陈某收受借款资金后向陈某转交的证据。
维护自身权益最重要的是证据,只有证据才能证明事实,古人说的“空口无凭,立字为据”是有一定道理的。
好了,今日份法律小知识讲堂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小伙伴们遇到上述类似的问题,欢迎来“广西律佳法律”下方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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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辑 壹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