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两年后真的可以不用还了吗?
经常在和别人的聊天中听到有人说:“别人欠我钱一直没还,是不是过去两三年我就要不回来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欠款两三年就真的要不回来了吗?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民法典正式实施,针对借款合同民法典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今天我们就对借钱两年后不用还的说法进行一个普法辟谣。
首先,我们作为债权人,当债务人在借款到期后没有归还借款时,应该采用正当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就要提到一个关键词“诉讼时效”。
在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借款到期之日我们得知债务人无法按时还款起就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时候就有许多人会说:“哎呀,借钱的都是朋友,不好意思因为这点事伤感情,向法院起诉弄得大家都不好看。”相信许多人都是这样的想法,这里我们就要提到第二个知识点“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对于债务人真的是因为特殊情况造成的暂时无法还款情况,我们是可以体谅宽限,但同时也应该定期询问债务人情况,可以问问他最近财务是否宽裕,向其提出履行还款请求,此时需要留存录音、文字等证据资料。
因为民法典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这就意味着每当我们向权利人提出履行还款的请求或者是债务人自己向我们承诺何时还款时,我们的诉讼时效都发生了中断,又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
而有的债权人,既要面子不愿意向法院起诉,又不好意思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到头来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才想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此时有会有什么样呢?
当借款合同已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再向法院起诉时,你的债务人就可以以超出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而你在这场诉讼中就失去了胜诉权。
但这并不影响你的债权债务关系,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也就是说,超出诉讼时效时我们就应该尽量与债务人协商还款。
最后,要提醒各位网友,要懂得使用法律武器积极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沉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