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堂连续四年财务造假,虚增营收超211亿,股民索赔提示
2021年10月25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济堂、*ST济堂,证券代码:600090)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同济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同济堂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
索赔条件: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依据行政处罚及证券法、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索赔条件为:2017年4月22日到2020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同济堂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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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