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建议收藏)
上海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
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③借款人夫妻双方都无正在还贷(使用)的公积金贷款
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之间缴纳有断缴记录且已补缴的客户,可申请公积金复议,复议通过后,才可以继续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方式
首套房:①在上海无房无贷(无贷指上海无公积金贷款记录)。②夫妻双方在婚前与各自父母共有房产均不超过一套,且家庭名下无房。二套房:①在上海无房,有过1次上海公积金贷款记录。②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面积≤37.4m²,无上海公积金贷款在使用。
限贷的情况①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面积>37.4m²。
②在上海有2套或以上的房产。③有1次上海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
家庭名下的房产,人均面积计算人数为:家庭夫妻+未成年小孩(最多可以算两个未成年小孩,小孩必须上户口,有出生证)
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更加优惠。
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房利率:1-5年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6%。5-30年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1%。第二套房利率:1-5年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025%。5-30年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575%。
可贷额度
基本账户:月缴额≥980元,余额≥16667元补充账户:余额≥10000(只看余额不看月缴额)
在只缴纳基本公积金的情况下:①首套个人50万,家庭100万;②二套个人40万,家庭80万;
在基本和补充都缴纳的情况下:①首套个人60万,家庭120万;②二套个人50万,家庭100万;
当出现基本账户月缴额<980元或余额<16667元的情况下:基本账户:(A)月缴额 ÷0.14 × 4.8 ×可贷年限=可贷金额。(B) 基本账户余额×30=可贷金额。
贷款额度为A和B选低值。
补充账户:(C)补充账户余额×10=可贷金额。贷款额度不大于10万。 公式计算出来的金额也是大概的可贷额度,具体可贷额度以公积金审批为准。
可贷年限
A房龄计算: ①五年内的房龄:可贷30年②6-19年的房龄:35-房龄③超过20年房龄:可贷15年
房龄=当前年份-竣工日期
B主贷人年龄计算:男性:65-年龄=可贷年限女性:60-年龄=可贷年限
A和B的计算结果取低值就是该房屋公积金可贷年限。
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 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及利率政策
所购住房 | 购买首套住房 |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 ||
借款家庭 | 1人参与贷款 | 2人以上参与贷款 | 1人参与贷款 | 2人以上参与贷款 |
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 | 50万元 | 100万元 | 40万元 | 80万元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 | 10万元 | 20万元 | 10万元 | 20万元 |
可贷金额合计 | 60万元 | 120万元 | 50万元 | 100万元 |
首付比例 | 1、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2、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 1、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2、购买非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 ||
贷款利率 | 五年期及以下2.6%五年期以上3.1% | 五年期及以下3.025%五年期以上3.575% |
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及利率政策
所购住房 |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
借款家庭 | 1人参与贷款 | 2人以上参与贷款 |
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 | 50万元 | 100万元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 | 10万元 | 20万元 |
可贷金额合计 | 60万元 | 120万元 |
首付比例 |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 |
贷款利率 | 五年期(含)以下2.6%;五年期以上3.1%。 |
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单身的情况下,个人可使用2次;已婚的情况下,家庭可使用2次。
若夫妻二人在单身的时候,各自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那已婚以后,是不可贷公积金贷款的;若已婚情况下,一人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另一人公积金从未使用,购买二套住房,是不可贷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冲还贷次数没有限制。
对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进行信用条件审核
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当前逾期尚未偿还,或者最近5年存在连续6次(含)或累计超12次(含)的逾期记录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
最近5年存在连续6次(含)记录: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公积金受理当日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最高逾期次数“6”不予以申请;累计超12次(含):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公积金受理当日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有逾期,且累计次数大于等于12次,不予以申请。
征信报告极其重要,请大家使用信用卡或者贷款还款过程中,一定要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对于信用卡有年费的客户,更要注意了,年费还款,不会有任何短信提醒的,需要时刻关注账单(如果因为信用卡年费导致逾期二三十次而申请不了公积金贷款,那就真是太可惜了~)
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使用
有3种使用方式:1.月冲 2.年冲 3.提现
月冲:每月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当月应还的本金+利息(公积金和商业)不是只扣除公积金的月供,而是公积金+商业的月供一起扣除。
当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不足时,每月还款额先扣除公积金月缴额,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卡内扣除。
年冲:每年只一次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一次性冲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每月的月还款额需要使用客户自有资金,不能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去还贷款月供。
年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年冲只能每年的4月或9月冲公积金本金,一年只能冲一次。
提现:对于一次性付款买房或者纯商业贷款买房的客户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
凭新产证+相关材料5年内可提取现金一次。
过户流程走完,客户拿到新产证以后,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哦。
01 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汇总:
- 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自愿缴存者);
- 在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先行提供并审核《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符合异地贷款相关政策要求;
- 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已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 公积金账户唯一且未被冻结,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 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请人家庭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 借款申请人家庭与共同借款申请人各无或仅有一次公积金历史贷款次数;
-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 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 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 借款申请人本人占抵押物份额不低于所有产权人平均份额;
- 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 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责任;
- 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付款比例
- 购买首套住房的,若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若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若为普通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若为非普通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02 办理场所:
- 纯公积金贷款由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各区营业部受理;
- 公积金组合贷款由本市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各网点受理。
03 办理条件:
- 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名下房产查询委托书》。
-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 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家庭有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出生证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的户口簿全本原件和复印件
➦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提供护照原件,并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中译名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件
如上述人员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婚姻证明:
➦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加盖民政局印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共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
➦港澳台申请人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台湾已婚人士可提供台湾身份证(见背面家庭成员明细)
➦如为境外登记婚姻的,应当提供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外文版本的,应当提供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 首付款证明:
➦购买新建住房,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若无发票仅提供收据的还需提供已支付凭证,收据加盖开发商公章、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购买存量住房,提供出售方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及已支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付款方仅限于买受方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付款收款方仅限于出售方本人及配偶)。
- 还款账户材料:借款申请人名下的I类借记卡原件。
- 贷款用途证明:
➦贷款用于购买新建住房的,提供期房的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贷款用于购买存量住房的,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出售方材料:
➦购买新建住房,提供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账号
➦购买存量住房,提供出售方身份证原件、含竣工日期的房产证复印件(若房产证上无竣工日期,需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含竣工日期房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出售方名下I类借记卡原件。
若出售方为公司的,提供同意出售房屋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收款账号
- 对于申请人父母(或子女)参贷或因婚姻需求进行认定审核的,需提供申请人与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
➦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可以反映出申请人与其父母(或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若上述材料均不能提供的,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公证文书原件、本人(或者委托律师)调取能够证明关系的原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档案管理部门(一般是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档案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人力资源部印章,可以作为双方关系证明。
- 其他材料。
04 到场人员:
- 贷款受理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二手房出售方。
- 公积金贷款合同签署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
- 如有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05 办理流程:
贷款预约(提前14天,网上预约)→贷款受理(名下房产查询、征信查询)→贷款审批→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过户和落实担保→银行放款。
06 办理时限:
-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放款审核通过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 从贷款申请递交到放款总时长通常在1~2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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