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3年珠海入户政策汇总!
珠海这座魅力之城,吸引大家来到这里安居乐业,但是如何能入户珠海?入户方式又有哪些?今天我给大家汇总啦!
一、人才引进
2020年11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根据《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目录(2020-2021年版)》《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重点企业目录(2021年第2版)》,符合条件的人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申请办理入户珠海。
二、“先落户后就业”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
将原“双五”政策调整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实行“双二”政策,其他区实行“双二”政策及具有自有房产(即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和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
一:分区放宽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
⑴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双二”入户政策
截至申请日,须同时符合: ①前二年内在珠海连续居住; ②前二年内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 ③在珠海无自有房产但现工作单位的登记住所在该区,或者在该区有自有房产,即可入户。 ⑵香洲区、 横琴新区“双二”入户政策 截至申请日,须同时符合: ①前二年内在珠海连续居住; ②前二年内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 ③在该区有自有房产,可入户对应房产所在区。
二:调整市内迁移政策
由于实施分区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落户条件,为确保分区落户政策有效实施,因工作单位变动而跨区迁移的,需满足拟落户地 人才引进条件。
四、直系亲属投靠
2018年3月1日,《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取消了市外迁入的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1、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条件:
户口在外地且未满18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可申请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1子女的《户口簿》;
2按规定签发的、项目填写齐全完整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有涂改的必须盖发证机关的印章)。
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父母双方的项目填写齐全完整的《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其市外户口的父母,可申请投靠子女迁移户口
所需材料
1基本资料:投靠方和被投靠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关系证明资料。提供下列3种资料之一均可:
(1)投靠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需标注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2)规范填写的被投靠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3)确实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县级以上公证部门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需标注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3、夫妻投靠入户:
条件:
投靠珠海户籍的配偶,符合规定,可以在珠海办理投靠入户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2.夫妻双方的结婚;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4.市外户籍投靠还需要签署承诺书。
拓展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在珠海举办的第三届中国老年健康国际论坛上, 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给予珠海高度评价。宜居之城珠海,在2019年就被确定为国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养老事业也被列为市政府重点工作。珠海的未来拥有很大的潜力,所以想落户珠海的朋友抓紧吧,政策不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