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记录和小姐的指认 能定罪吗?
只有转账记录和小姐的指认,是不足以零口供定罪的。这个还是要听从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如果嫌疑人主动承认有违法行为。再加上转账记录,和小姐的辨认,就可以认定违法事实了 如果只有转账记录和小姐的指认,而当事人否认,并且能合理的解释这笔钱的用途,这样就存在当事人和小姐的证言 各执一词,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还是需要公安机关拿出证据,否则只能按疑罪从无处理,也就是说嫌疑人无需主动证明自己无罪,把举证的义务推给了公安机关,事后抓嫖很难拿到证据,也缺少关键性证据。给办理案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但是像这种卖淫嫖娼的案件。只要是电话通知过去,95%以上都会主动承认,另外5%侥幸逃脱了制裁,度过了这次难关,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只有转账记录和小姐的指认。这不是完整的证据链。所以可以说不能完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