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刑事律师:代理一起帮信案件,流水344万,获利2000,判刑1年,缓刑1.5年。
近年来,国家大力打击电信网络犯罪,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已经成为各类刑事案件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前两名分别为危险驾驶罪、盗窃罪)。
【基本案情】2022年5月,被告人刘某为了谋取自身的不合法收益,明知个人名下的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出售,仍将自己实名办理的建设银行借记卡及其密码、电话卡、身份证等交于他人用于转账,并从中获取报酬2000元。经核查,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1个月时间内,该银行卡分躲避支付结算金额共计344万余元,涉及被害人近100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涉案金额较大,涉及受害人较多,属于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律师代理过程:律师接受委托后,一是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对于罪名没有异议,二是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时建议被告人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同时获取到社区,被告人家庭经济情况和过往表现,争取法院认可被告人属于初犯偶犯,主观犯罪故意不强,悔罪态度较好,可以进一步减轻从轻处罚。
法院观点:被告人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本案宣判前,被告人已主动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对其依法可以宣告缓刑。综上,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律师点评:“帮信罪”入罪的最重要因素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对上游犯罪存在“明知”,而这种“明知”认定较为复杂,一般都是通过推断明知的方式,而推断明知就必须根据《解释》中的第十一条,需要判断行为人的行为例如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是否存在异常,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属于正常行为,那么即使客观上行为人为上游犯罪提供来帮助作用,但是缺乏主观上的“明知”,同样不能以该罪名对其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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