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借条,没流水,能起诉不?
首先是能起诉的,但法院会审查持有借条的人是不是真实债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也就是说:
1. 债权人仅凭借条起诉,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受理的。
2. 如果借条没有写明债权人,则推定持有借条的人是债权人,进而是适格原告,可以起诉。
3. 在上述第2种情形下,如果被告有证据证明持有不是真实债权人,法院将驳回起诉。
其次,能否胜诉是需要审查的,不能仅凭借条就胜诉或败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说白了,有欠条但没转账记录的情况下,粗略说大体会有两种情况下原告可能败诉:
1. 被告主张钱已经还了,且能举证证明还款,而原告不能再举证证明债务仍然存续。
2. 被告主张没有实际拿到借款,那法院结合证据综合判断,原告可能会败诉。
所以,具体还是看案情以及双方举证情况,法院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判定,原告存在败诉风险。建议你委托或者咨询律师。